根据《中共宁南县委办公室、宁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南县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委办〔2009〕75号)精神,结合我县幼儿发展需要,经县教育局研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2013年县机关幼儿园面向全县在职在编在岗教师考调幼儿教师,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赵平(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姚永海(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古代礼(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李应帆(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李莉(县纪委执法室主任)
陈学友(县人才中心主任)
罗学琼(县机关幼儿园园长)
工作人员:顾正文(县教育局人事股股长)
邓明康(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董治友(县教育局人事股干部)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做好公开考调教师工作;
(二)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与教师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考调对象和条件
(一)对象:宁南县区乡中学、乡镇小学工作的在职在编在岗教师(城区学校教师不得报考);
(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幼儿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成果(见:第五条第(五)款第1、2点);
4、本县工作满5周年(2008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
5、体检符合幼儿园教师要求;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四、名额:县机关幼儿园幼儿教师10人。
五、程序
(一)信息发布:2013年8月8日在县教育局、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发布考调信息;
(二)报名时间:8月9日至8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报考初中教师在邓明康老师处报名,报考小学教师在顾正文处报名,报考幼儿园教师在董治友老师处报名);
(三)报名时持有:
1、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学历证复印件;
2、教育教学成果证明(按本方案的第五条第(五)款第1、2点要求办理);
3、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的还要带资格证原件;
4、若近5年受县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五优教师,还要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四)报考要求:
1、每一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指报考人员只能选取本方案中考调岗位、县机关幼儿园考调岗位或县其他事业单位考调岗位中的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
2、报考收费:收取笔试50元/科,面试费80元;
3、笔试开考要求:考调计划数与参加笔试人数应达1:3方能开考,若出现达不到开考比例,则减少笔试的考调面试计划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后方能开考;
4、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材料;
(五)确定面试人员
1、符合下列条件,参加笔试后进入面试
(1)2011学年、2012学年、2013学年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在当年考核类区前60%及以上者(同年度任教学科在两科及以上者,以最优秀学科成绩为准;未任考核科目的教职工,当年本人具有承担工作的县级以上,由教育部门组织的教育成果奖)或当年学科成绩的提高幅度在类区3名及以上者,自愿申请选调,通过笔试后,进入面试。校长参加笔试,须任职满3年及以上,近3年的年度考核有1个优秀者,经教育局同意方可参加笔试;
学校出具2011学年、2012学年、2013学年所教学科成绩,在同级同科以平均分排名证明;本条的真实性由学校校长负责,加盖学校公章。本证明属该类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请带上身份证)
笔试时间:8月14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宁南县初级中学
(3)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笔试采用150分制;
(4)加分
①工龄加分,按每工作满1周年加0.5分的方式进行加分,最高加10分;
②教学成绩加分,以2013年度教学班学科平均成绩为指标进行排名加分,类区第一名加1.5分,类区第二名加1分,类区第三名加0.5分或以教学班学科平均成绩提高幅度排名加分,第一名加1.5分,第二名加1分,第三名加0.5分。若出现平均成绩排名可加分,提高幅度排名也可加分时,不能重复加分;
(5)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工龄加分+教学成绩加分
(6)确定“以笔试进入面试”人员
笔试人员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前15名进入面试,若开考比例不足,相应减少进入面试人员数。再次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若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而取消面试资格人员,可在参加同类岗位笔试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高低进行递补,最后一名并列人员一同进入面试;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直接进入面试:
(1)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考核中,年度考核结论均为“优秀”者,可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签字后,到人事股审核后,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2)2008年度、2009年度、2010年度、2011年度和2012年度考核中,有4个年度考核结论为“优秀”者,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签字后,到人事股审核后,作为考调人员的教育教学成果材料,报名时提交。
(3)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者,直接进入面试。自愿报考者,提出报考申请,学校签字后,带上幼儿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到人事股审核后,作为考调幼儿教师的证明材料,报名时提交。
(六)面试
1、按本方案第五条第(五)款第1、2、3点的要求,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面试地点:县机关幼儿园
3、面试内容
(1)教学能力测试(100分)
(2)技能面试(100分)
4、加分
(1)职称加分,初级职称不加分,中级职称每级递加0.5分,高级职称在1.5分的基础上每级递加0.5分;
5、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教学能力测试成绩×40%+技能面试成绩×60%+职称加分
七、确定拟调人员名单
1、教学能力测试与技能面试成绩须分别达到60分及以上;
2、再依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拟调的岗位数,确定拟调人员。若出现并列,按近5年受县教育局或县委县政府表彰的五优教师次数的多少,工龄长短,2013年所教学科成绩平均分高低顺序确定;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会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纪检监察部门对拟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体检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拟调人员,按相关要求进行体检;
2、经体检合格的拟调人员,在县教育局、宁南县公众信息网上公示;
3、按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七、待遇
按照“川职改[1991]8号”、“川人工[1994]42号”文件规定:凡考调教师均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在专业技术职务指标限额内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如未聘用的,其工资按本人原专业技术职务的下一级职务确定并执行。
八、纪律
本次考调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对违反规定的考调人员,取消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咨询电话:4575499(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〇一三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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