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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贵州省遵义市湄潭县教师招聘简章(2)

时间:2013-8-9 18:08:30 点击: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实行百分制(计分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为100分,其中报考职业高级中学舞蹈和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核。进入体检、考核的人员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优先,若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再次面试,总成绩高者进入体检、考核。

成绩计算公式为:

报考职业高级中学舞蹈和学前教育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考试时间: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9日  上午9:00—11:30。

面试时间:2013年8月21日  上午9:00开始。

2、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2013年8月18日(下午16:00—18:00)持报名号、收据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考试内容

(1)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综合知识占30%、专业知识内容占70%。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主要包括:招考学科岗位必须掌握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其中,湄潭县职业高级中学的舞蹈学科岗位主要测试基础乐理、舞蹈的基本知识。

笔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总额和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若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示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形式

①说课:内容为报考学科岗位教师应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着重考察考生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仪表仪态、行为举止以及教育思想、教学设计、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教学特色等教育教学活动过程。

说课学科岗位:高中英语、高中物理和初中学科岗位。

说课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15分钟。

②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其中说课成绩占4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说课的内容及要求同上,专业技能测试以所报学科岗位应具备的专业要求为主。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学科岗位:职高舞蹈和职高学前教育。

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准备30分钟,说课和专业技能测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面试工作结束后次日,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 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公布5个工作日。公布内容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

(四)体检

体检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执行>(试行)的通知》规定执行。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岗位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后当日,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核(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政审)对象。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核。考核时还须进一步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写出考核报告,并将考核结果告知被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及考核结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湄潭县人民政府网、湄潭教育网等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被举报违反聘用规定和考试纪律,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无异议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拟聘用人员的有关资料上报遵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按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1、新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湄潭县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招聘日常事务工作。

咨询电话:0852—4229221(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六、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由县纪委、监察局实施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凡违反招聘纪律或有关规定的,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举报电话: 0852—4221073(湄潭县纪委、县监察局)

0852—4222410(湄潭县第二纪工委)

0852—4220926(湄潭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监察室)。

七、本简章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由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1、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rar

2、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湄潭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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