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市、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师资队伍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定向招聘若干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标
共招聘教师15人。其中数学职位5名(小学数学职位4名,初中数学职位1名),小学语文职位6名,小学美术职位2名、小学体育职位2名。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热爱教育事业,立志从事宁海县教育工作。服从分配,愿意为农村教育事业作贡献。服务期必须达到五年以上。
2、身心健康,符合从事教育工作所需要的身体、心理条件。
3、具备从事教师工作的专业技能、组织协调管理和口头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4、符合招聘职位所需要的其它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语文职位: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不限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数学职位:1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对口,不限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宁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社会人员,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2、美术职位: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要求专业对口,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放宽到35岁及以下(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3、体育职位:1具有宁海户籍(生源)的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体育专业,不限教师资格证书。2具有宁海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的社会人员,体育专业,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年龄在30岁及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③符合县人事局、教育局、体育局《关于宁海县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的工作意见》(宁人[2009]3号)中所规定条件的允许报考体育职位。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招聘采取公开报名、统一测试、体检、择优聘用的程序进行,具体为:
(一)报名
1、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9日9时至7月30日17时止。
报名地点:宁海县教育局101办公室(宁海县跃龙街道人民路290号)。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近期二寸照一张(应届生还须提供就业推荐表、空白就业协议书)。报名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测试
笔试时间统一为2013年8月13日,内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12日上午9点至11点,地点宁海县教育局102办公室),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时须带身份证、准考证)。
笔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相结合,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的1:2比例(不足1:2的以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面试(招聘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60分及以上的为合格成绩)。面试为报考学科教材内容的模拟上课和评委提问。根据报考者口头表达、仪表教态、分析问题、专业知识面、教育学心理学应用、教材处理、教案、板书等方面的综合素质评分。其中美术、体育需增加技能测试,面试与技能测试均采用百分制。有技能测试的专业按面试60%、技能40%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面试与技能测试成绩均需60分及以上,不足60分者淘汰。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50%加上面试成绩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尾数四舍五入)。
(三)体检
按招聘职位指标从测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对象(不足的按实际人数计算)。如同一职位最后1名拟聘用人员出现并分的,以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笔试,以加试后的成绩高者进入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考《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淘汰,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及签订就业协议书
经体检合格,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者(有异议而查无实据者)应届生与县教育局签订就业协议书,待毕业派遣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分配去向
本次招聘职位的聘用对象均实行定向分配。
1、语文职位测试总分前三名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分配至薛岙小学、溪边小学、东仓小学,其余聘用对象均分配至西店镇下属片校。
2、数学职位聘用对象按测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分配至胡陈初中(1名)、胡陈小学(2名)、溪边小学(1名)、东仓小学(1名)。
3、美术、体育职位聘用对象均分配至西店镇下属片校。
(六)聘用
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聘用。
1、在报考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
2、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受过刑事处罚的;
3、聘用人员8月份由县教育局统一分配到下属学校,不服从分配或逾期不报到的(报到时间另定);
4、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应届生限2013年8月10日前)、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类限2013年8月10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类限2015年8月10日前);
5、其他不符合聘用要求的。
新聘用人员到2013年11月份左右,经县教育局、人社局核实应聘者的档案材料,符合招聘条件的,发文批准进入事业编制。如有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提供材料失实等情况的应聘者,已签协议和已办理的各种聘用手续均无效,予以解聘,责任由应聘者自负。因此,再次提醒广大应聘者认真阅读公告内容,符合条件者报名应聘。按规定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内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并经考核合格的,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如试用期内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包括试用期间身体、心理不符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不合格淘汰和不符招聘条件未聘用后形成学科职位空缺不递补。
新招聘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必须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间,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联系电话:0574-65259627、65259628
监督电话:0574-65259620、65566610
(七)本公告由县教育局、人社局负责解释
宁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nhrs.gov.cn
宁海县教育信息网:www.nhedu.gov.cn
附件: 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教师一览表
宁海县人社局
宁海县教育局
2013年7月22日
附件:
2013年宁海县面向社会定向招聘教师一览表
学科 |
招聘 人数 |
学历 |
类别 |
专业 |
小学语文 |
6 |
本科及以上 |
详见公告 |
汉语言文学、中国文学、汉语言、语言学、语文教育、小学教育(中文)、对外汉语 |
中小学数学 |
5 |
数学与应用数学,数学、应用数学、数学教育、基础数学、教育(数学) | ||
小学体育 |
2 |
体育教育、学校体育学、体育、体育教育训练学、运动训练 | ||
小学美术 |
2 |
美术学、美术教育、绘画、综合绘画、小学教育(美术)、美术类的艺术设计或环境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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