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县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确认、笔试公告
根据《桐庐县2013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现将现场资格确认及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确认
通过电子邮件报名并经初审符合条件的考生,请于7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持报名所需材料,到桐庐县教育局(桐庐县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府综合楼一楼)组织人事科105室进行现场资格确认。
二、笔试须知
1.开考计划
序号 |
招聘岗位 |
核减后招聘计划 |
备注 |
1 |
初中科学 |
2 |
开考 |
2 |
机械教师 |
2 |
开考 |
3 |
物流教师 |
0 |
不开考 |
2.笔试:
(1)时间:2013年7月23日上午9:00——11:00;
(2)地点:桐庐县实验初级中学(桐庐县城南街道白云源路588号);
(3)考生须知:
①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进场,按指定的座位就座;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入场;开考30分钟内考生不得离开考场。
②除钢笔、圆珠笔、铅笔等考试必用品外,严禁将任何资料、计算器及各类通讯工具等带入考场;考生须按监考人员要求将随身携带的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报考职教机械教师的考生须携带绘图用铅笔、圆规、尺、橡皮等工具。
③开考前,考生可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报考单位(统一填写“桐庐县教育局”)、座位号等,不得在答题卷上作任何标记。
④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答题必须在密封线外或规定的地方答题。
⑤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夹带、偷看、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
⑥考生提问,先举手,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
⑦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须立即停止答卷;按监考员规定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试题卷,待监考员收齐试卷后才能退出试场;考生退场时不准将试题卷、草稿纸等带出试场,不准在考场周围逗留。
⑧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桐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桐庐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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