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3年招聘教师的通知
一、招聘发布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教师编制和需求情况,本次招聘教师117人。其中高中教师34人,初中教师12人,小学教师29人,幼儿教师4人,进修学校教师2人,"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村大学生"36人("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村大学生"按70%分学科招聘。如果报名考试的人数少于招聘人数,招聘正常进行,但笔试和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详见《勃利县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表》
(二)发布方式
勃利县电台、电视台发布《勃利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关于2013年招聘教师的通知》。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历年来在我县农村中小学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和"村村大学生"。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热爱教师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素养。
4、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无不良嗜好。
(三)具体条件
1、报考小学、初中、高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3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年龄要求在25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三支一扶"和"村村大学生"考生年龄不限。
2、报考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岗位必须具备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幼儿教师岗位、"三支一扶"和"村村大学生"考生必须具备专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要与所报岗位相匹配。
3、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报考幼儿教师岗位应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小学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初中教师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岗位应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职高专业岗位,应具有高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13年7月20日上午8:30至7月25日下午16:00。
(3)报名要求: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相关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寸同底免冠近照4张。
(4)资格审查:县人才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应考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2、查询结果。报考者可在2013年7月26日到县教育局人事股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3、缴费。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者可在2013年7月26日到教育局人事股上交笔试考务费100元。笔试考务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结束。未按规定时间全额交纳考务费的视为报名未成功,不能参加考试。
4、领取准考证:2013年7月30日上午8:30至下午16:00,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
5、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2)报考者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比例1:3。同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或取消该岗位。
(4)报考者应对个人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承诺,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和证明者,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考试、聘用资格。
(5)"三支一扶"和"村村大学生"考生服务期满参加本次考试,报考乡镇学校的笔试成绩加10分,报考县直学校的笔试成绩不加分。要求享受加分政策的人员须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人员要提供由黑龙江省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6)咨询电话
对招聘计划中的专业、学历及资格条件等内容信息需要咨询时,可拨打电话0464-8538084(勃利县教育局人事股)。
(二)考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加面试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测试报考者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及专业实际运用能力,择优聘用。
1、笔试
(1)笔试日期:2013年8月10日。具体时间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卷面分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教育法律法规、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学、心理学、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考试时须同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其它证件无效)。报考者考试时需自备碳素笔、2B铅笔和橡皮。
(4)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分学段、分学科确定面试入围名单,以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则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必须达到60分以上,否则该岗位取消。
2、面试
(1)面试资格确认:笔试合格拟进入面试人员必须进行资格确认。届时,笔试合格人员须携带《考生报名信息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1表3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如所带证件与呈交《考生报名信息表》中信息不相符合,一经发现,则取消面试入围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由于学校的原因,面试资格确认时相关证件仍未拿到手,可让所在学校学生处开具相关证明。面试资格确认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组织:面试由勃利县人才办、勃利县人社部门和勃利县教育部门共同组织,勃利县纪检部门全程监督。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查考生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教学能力、教学思想、专业知识等教育教学的基本素质;答辩主要考查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应急问题的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按照抽签的顺序进行,课题临时抽签,说课15分钟,答辩5分钟。每个考场的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当天如出现缺考,不进行顺延递补。每名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100元面试费。
(4)面试时间和地点:教育局人事股另行通知。
(5)确定人选:面试后,将笔试与面试分数相加合成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试成绩也并列,则同时进入体检和考核。
3、体检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监督。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体检不合格的以及报名、考试等环节被认定为违纪违规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
4、办理聘用手续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所报岗位由勃利县人社局、编委办负责审批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未达到要求的不予聘用,所空岗位按该岗位已参加面试考生总成绩顺延递补。
附:勃利县2013年招聘教师计划表.rar(下载查阅)
勃利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三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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