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迪庆州州直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适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州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2013年州级学校新补充教师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实行统一考试,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除迪庆州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外,其他岗位不受迪庆户籍限制)。
关于应届与往届毕业生时限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1年6月以后(含6月)的毕业生;往届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11年6月以前的毕业生。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教育事业,自愿到招聘学校服务期限不低于6年。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78年6月——1995年6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3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在职公务员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在读的非2013年毕业的高校(含中专)学生、现役军人,近两年内被取消录用资格或被辞退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近两年内未满原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自行离职(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在2011-2013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3年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2〕145号):州直学校拟招聘61名教师(具体岗位设置及相关详情见附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材料:考生报名时必须携带本人毕业证原件、《就业报到证》(用于区分是否是普通高校、中专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户口簿原件(用于核实民族成分及户籍情况)、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近期(6个月内)免冠1寸标准彩色照片2张(照片背面需注明姓名)。(注:2013年毕业生可凭毕业证复印件、相关学历证明或就业推荐表、获得对应科目高中教师资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明、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对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并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2、报名岗位:每个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学历等条件要求,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提供所需资料(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到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考生在填写《迪庆州州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时,在学历、专业等要求上只要有一项不符合的,均视为无效。
(2)网络报名:报名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以及相关获奖证书影印件发至电子邮箱:dqzjyjrsk@126.com;在电子邮箱:dqjyrs@126.com(密码:08871188)内下载《迪庆州州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认真填写(特别要准确提供有效便捷的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QQ等)。政审合格的考生将通过电话告知。
4、现场报名地点: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面向迪庆州人民政府大门左侧)。
5、报名时间:2013年6月21日——6月23日,上班时间8:30时--17:30时(周未照常上班),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6月23日17:30时,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6、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免报名费用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7、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在2013年6月27日至6月28日期间到迪庆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领取准考证。
8、报名咨询电话:0887-8288845
报名监督电话:0887-8226003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1、开考方式:原则上达到1:2以上比例方可开考,但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以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以及本专业知识为主(其中: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道德修养内容占40﹪,岗位专业知识占60﹪)。笔试考试用书请自行到书店购买。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考试时间:2013年6月29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无身份证者,必须携带户口薄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相关规定执行。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分照顾。
4、面试:面试内容以考查专业知识为主,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高中、中专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课堂教学考核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面试采取撰写教案、说活动及实践技能考核方式进行。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进行笔试,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若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并列时,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是1:1和在1:1—1:2之间的也要参加笔试考试。进入面试条件:①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其它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的,方能进入面试。(最低分数的综合平均分数计算方法是其它各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之和除以有效岗位数之和的值)。②有相同科目对比的,按同科目的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达到同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导致部分岗位不足的,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七天向迪庆州教育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4)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含6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面试人员不作为拟应聘对象。
(5)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6)面试地点:州直各校,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及招聘
1、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若所设同岗位面试考生最后一名考试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招聘。
2、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取消招聘资格(包括自愿退出招聘资格)时,从报考该岗位的合格分数线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3、州直三所高中,如其中有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未完成时,本次参加考试考生考试岗位与空缺岗位相对应,且面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征求用人单位和考生本人意见,若双方同意,则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实行“双向选择”,报经本次招聘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确定拟招聘人员进入体检、公示、招聘程序。
考试过程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公布第一榜;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二榜;面试后考试总成绩公布第三榜;拟招聘人员和参加体检人员公布第四榜。
经考试、考核和体检合格的人员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对公示结果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招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