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鹿城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考试办法
幼儿园教师招聘考试分笔试与面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笔试形式为闭卷,内容为幼儿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等。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人数1:2的比例确定并公布面试对象,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70%。面试内容包括命题演讲(占面试成绩的10%)、现场绘画(占面试成绩的10%)、即兴自弹自唱或即兴舞蹈(占面试成绩的10%)和课堂试讲(占面试成绩的70%),满分各为100分。
3.确定入围人员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按拟招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予以公示。遇总成绩同分的,以面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同分的,以课堂试讲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课堂试讲成绩亦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
所有分数核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数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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