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沧区2013年招聘小学教师面试简章
一、面试时间:2013年6月16日(周日)
(考生于2013年6月16日(周日)上午6:40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至考生报到处报到)
二、面试地点:厦门外国语学校海沧附属学校(海沧区兴港二里1号)乘车路线:公交车842、846、892到海沧国税站,下车后朝西方向直走,过兴港路红绿灯路口,经过海沧公安局门口后右拐50米。
三、面试对象:
根据面试条件,按拟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人员(具体名单详见厦门市教育网,网址www.xmedu.gov.cn;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du.gov.cn)。
四、面试内容:
面试内容为片段教学(课堂教学测试),备考时间30分钟,测试时间15分钟,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不合格不予录用。
书法和舞蹈学科专业技能测试由区教育局同步组织(详见具体通知)。
五、面试计分办法:
片段教学测试评委7人,测试结束后,评委独立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考生该环节得分。
六、综合成绩计算:
(一)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心理、特教、综合实践岗位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综合成绩;
(二)体育、音乐、舞蹈、美术、书法学科按笔试占40%、专业技能测试占30%、面试占30%,计算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从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依岗位拟招聘数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核人选。
七、成绩公示
面试结束当天在海沧区教育网(www.xmhcedu.gov.cn)公示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体检时间及要求。
监督电话:0592-6583931
八、纪律要求:
1.考生应于6月16日上午6:40前到达面试地点,迟到30分钟者视为自动弃权。
2.考生面试前需交验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不得携带手机等违禁物品、材料进入候考室、备考室和面试室,面试中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家庭情况、毕业院校等具体情况。
3.考生应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海沧区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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