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我区教师队伍结构,提升教育教学水平,经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1995年5月31日期间出生),岗位另有要求的除外。
3.应届毕业生指2013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限户籍,大专学历毕业生限市区(崇川区、港闸区、南通经济开发区)生源或户籍。
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报名
1.招聘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2013年港闸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附件1)。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本人到现场报名,也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受委托人除提供委托人的报名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名时间:2013年6月18~19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报名地点: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
5.报名注意事项及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 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②《港闸区教育系统201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份(附件2);
③身份证、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④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港闸区教育局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初审。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如个人填报信息失误、失真,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报考同一岗位的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须达到3∶1方可开考(对近两年来公开招聘未达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可按2∶1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其中核减或取消的优秀青年教师岗位招聘计划,用于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数学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英语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历史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调整到初中物理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核减或取消情况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jsnt.lss.gov.cn)、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ntgz.gov.cn)和港闸教育信息网(www.ntgzjy.com)予以公告。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由区教育局通知报考人员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它岗位,改报名时间:6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地点:港闸区教育局办公室(南通市城港路58号917室)。
(3)根据《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通知》(通价费[2008]52号),本次公开招聘收取笔试费100元,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另收取面试费100元。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凭身份证到港闸区人力资源市场(南通市城港路56号港闸区委党校内)领取准考证,委托他人代领的,要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逾期不领取准考证者视作自动放弃。
(4)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港闸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
1.笔试内容: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教育学与心理学、教育政策与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材教法、基础教育课程改革通识等。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人员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20 %、专业知识占80 %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
4.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告。
(二)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由港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拟进入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拟进入面试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如下材料:2013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原件;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以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大专学历毕业生须提供户籍证明(生源地证明)原件。
如有主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复审合格人员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港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港闸教育信息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