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公告》有关规定,现就思明区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对象
符合进入面试条件,按应聘数与拟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的面试对象(具体名单详见2013年5月17日在厦门市教育网公布的《厦门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13年教师招聘面试人员名单的通知》有关名单,其中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学科专业技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测试)。
二、面试时间、地点、对象和学科安排
面试按具备专业技术职称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考生分类进行,根据考生面试的人数,视情分组面试。
区属幼儿园面试内容为专业技能测试、课堂教学测试;区属小学面试内容为课堂教学测试;区属中学面试工作由厦门市教育局组织进行(具体详见厦门市教育局有关通知)。
具体安排如下:
(一)思明区属幼儿园
1.面试地点:厦门市第六幼儿园(地址:思明南路356号)
2.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幼儿园(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的应聘者
3.时间安排:
(1)课堂教学测试6月15日(周六)
(2)专业技能测试6月16日(周日)
(二)思明区属小学
1.面试地点:厦门市湖滨中学(地址:湖滨三里一号)
2.时间安排:
(1)6月29日(周六)
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小学(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语文、英语、科学等3个学科的应聘者。
(2)6月30日(周日)
面试对象:报考思明区属小学(含具备和不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4个学科的应聘者。
参加以上面试的应聘者应于测试当天上午7:3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地点报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思明区属高中学校考核安排另行通知,请留意市、区教育局网站。
三、面试方式
(一)思明区属幼儿园
1.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5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5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当场亮分。
2.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跳、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1)画。主题简笔画,时间30分钟,占专业技能测试25%分值。考生集中在各考室同时绘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绘画材料由考点统一提供。
(2)弹、唱、跳三项分开测试,时间各3分钟,各占专业技能测试25%分值。弹(钢琴),包括指定曲目和自选曲目两个部分;唱,包括指定曲目(视唱)、自选歌曲(清唱)两部分;跳,舞蹈表演,由考生自备伴奏带(光盘、U盘及MP3均可,建议考生同时携带多种类型伴奏带,以防仅携带一种伴奏带临时出现故障对考试造成影响;携带的伴奏带内只存考试音乐,不要存放其他信息,便于播放)。
(3)专业技能测试程序:7:30进入候考室报到后抽取测试顺序号→进行30分钟(8:00---8:30)绘画(命题简笔画)的方式考核(全体考生)→8:40考生按抽取顺序号进入技能测试考室进行弹、唱、跳测试共9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当场亮分。
(二)思明区属小学
1.课堂教学测试采用片段教学的方式,备课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15分钟。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成绩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
2.课堂教学测试(片段教学)程序:候考室抽取课堂教学测试顺序号→备考室准备30分钟→课堂教学测试15分钟→评委打分→工作人员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剩余5个分数的平均分)→当场亮分。
四、评分方法
小学、幼儿园每面试评委小组由7个评委组成。评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考生面试得分,小数点保留2位(四舍五入)。
五、考试总成绩的计算合成
根据《2013年厦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教师公告》规定:初中、小学、幼儿园岗位应聘者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相加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其中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面试成绩由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构成。
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总成绩排列;若笔试总成绩相同,再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总成绩不合格不予录用。
六、成绩公示
考试总成绩于考试结束后第二天18:00前在思明区教育局网站公布。监督电话:0592-5862734。
七、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面试前交验身份证、准考证,不得携带任何通讯等电子工具设备进入测试场地,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请各位应聘者特别注意遵守此规定。进入面试场地后,要服从组织安排,保持安静。
(二)面试时不得自我介绍,不得提与面试无关的其他要求。
(三)所有评委进入面试场地后关闭手机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面试工作按照市组织人事部门的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评委如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平作出评价人员参加本学科测试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五)考务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招聘考试各项规定,不得携带手机通讯工具进入考试,不得泄密。
(六)面试工作严格遵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和教育局的有关规定,接受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与指导,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思明区教育局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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