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江北区教委下属学校2013年从区外引进教师和校医简章
为了适应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快教育改革与发展,改善教师队伍结构,充实教育系统新生力量,经江北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决定从区外引进一批教师和住校校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引进教师及校医的名额
江北区教委下属各中小学校从区外引进教师17名、住校校医1名。具体引进学校和学科附后。
二、引进原则
严格审查、规范程序,坚持双向选择、择优聘用和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的原则,主要采取专业考核的方式进行,
三、引进教师和校医的对象及条件
(一)引进教师的对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作为引进教师的对象:
1.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骨干教师;
2.近五年内获得省级赛课二等奖或获得区(县)赛课一等奖及以上;
3.指导学生获得国家教育部或中央教科所颁发的国家级奖项;
4.担任班主任5年及以上并在近五年内荣获区县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和“优秀德育工作者”称号的优秀教师;
5.特殊需求的非教育系统的音、体、美、计算机、英语、职教等、适应教学工作、具有教师资格证并获得市级二等奖及以上个人技能奖励的优秀人才;
(二)引进教师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引进教师的对象”条件第1、2条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职称:中学教师应具有中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小学教师应具有小学一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近五年来获得省级赛课一等奖的中学教师,职称可放宽到中学二级;
(4)教师资格证:具有所报考层次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5)职业技能:普通话达二级乙等(语文教师达二级甲等),计算机达初级以上;
(6)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
(三)引进住校校医的条件
1.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务工作,热爱学生;
(4)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体健康。
2.具体条件
(1)年龄:40周岁及以下(即: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学历: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区(县)级人民医院或中医院医生,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有处方权及临床诊断经历;
(4)个人身份:应具有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身份。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26日—5月27日(报名时间为: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江北区教委(江北区金港新区16号4楼东厅会议室(江北区行政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区教委刘勇67878662
区人力社保局景耘67757315
3.报名手续:报名人员持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执业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及证明属于引进对象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按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学校和专业报名(一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
4.资格审查:按引进教师的对象和条件,由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