垫江县2013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6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垫江县2013年上半年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者,均属于招聘范围。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三)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四)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五)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六)县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七)现役军人;
(八)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
(九)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十)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良好思想。
(三)自愿在所聘学校工作5周年以上。
(四)年龄:报考者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5日以后出生)。
(五)学历:报考垫江中学、实验中学、垫江一中、垫江二中、垫江四中、垫江五中、垫江六中、垫江七中、垫江八中、垫江九中、垫江十中、垫江二职中、永安中学等13所学校,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含2013届毕业生);报考小学教师和职教专业课教师应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含2013届毕业生)。
(六)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教岗位者应在试用期满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七)体检合格。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
登录地址:http://cqdjwpzl.x9.fjjsp01.com/rsglxt/gzks/start.jsp,填写报名信息并打印报名表。
报考者只能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对口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5日上午9:00至6月7日上午12:00。
联系电话:(023)7466934874513781
(二)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3年6月9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30。
确认地点:垫江县教委五楼会议室。
(三)确认所需材料
1.网上打印《重庆市垫江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1份。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报考职教岗位者教师资格证除外),已就业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网上报名上传照片未成功者,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符合规格的电子照片,并应在打印的报名表上贴上照片。
由县人力社保局、县教委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者予以确认报名,并按相关规定,每人每科缴纳考试费50元。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网上打印时间:2013年6月12日至6月14日上午9:00-5月31日上午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