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13年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精神,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招聘名额为169名,其中,区教育系统78名,区卫生系统9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本次招聘的范围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见附表)。
以下几类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3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
2.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具有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良好素质;
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有关要求;
6.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教师岗位条件
⑴教师岗位需全日制师范类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音乐、体育、美术、计算机、英语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中职教师岗位可放宽至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或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⑵除中职教师岗位外,其余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2013年应届毕业生可在聘用报到时提供)。
⑶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语文教师岗位需二级甲等及以上)。
⑷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要求。
2.卫生事业单位岗位条件见附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3年5月21日-5月22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
(二)报名地点
1.教育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地点:巴南区教委组织人事科(巴南区鱼洞街道)。
2.卫生事业单位公招报名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新市街79号)。
3.咨询电话:区教委:66227003;区卫生局:66246652;区人才交流中心:66291677、66291676,区人力社保局:66239580。
(三)报名手续:
1.报名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职称资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2013年应届毕业生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近期1寸同底免冠登记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工作经历的,报考者须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不视为工作经历。
3.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区教育系统的报名表可在网上下载打印),并按规定缴纳报名考务费。
4.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取消或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其中,紧缺人才和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放宽开考比例。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或到报名点退还报名考务费。
5.考生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5月20日,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2013年6月30日。
(四)《准考证》领取:考生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6月6日上班时间到报名点领取。
六、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分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满分均为100分。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分岗位确定(具体科目及内容见附表)。
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8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有一科考试成绩为无效成绩的,则不计算该考生笔试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