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用人进人行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共有27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9名(其中教育系统33名),具体招聘单位职位及要求详见《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1》)、《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2,以下简称《一览表2》)。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1、2);
(六)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七)学历及专业要求:
报考职员、专技(教师岗位除外)、工勤岗位的,须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1》)。
报考普通中学教师岗位的需要在2013年7月31日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报考职业教育专业课教师岗位的需要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并在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需在2013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类专业中专学历且取得国民教育(除全日制外)专科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幼儿教育、学前教育、艺体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2》)。
(九)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28日。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梁平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资格审查及考试考核
(一)报考《一览表1》岗位的: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3年5月29日—2013年5月31日
报名地点:重庆市梁平县人力社保局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梁山街道暗桥街50号),联系电话(023)53224011。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
2、报名手续及资格初审
(1)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标准证件彩色照片2张(另附同底电子件20—90KB,以身份证号码命名,发送到lpzgb@163.com),有工作单位的还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梁平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和选派生不得报考)。本人不能到场报名者可委托报名,但须出示委托人和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经资格初审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梁平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按规定缴纳考务费50元/科。
(2)开考比例1:2。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紧缺特殊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的,退还考务费。
(3)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凭身份证、缴费收据于2013年6月20日—6月21日,在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3、笔试
笔试由梁平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1)笔试科目及分值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分为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科目测试,每科分值为100分。职员、工勤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管理基础知识》;专业技术岗位的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测试为相应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初定为2013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凡考生笔试有一科及以上缺考,取消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
4、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资格复审时间为2013年7月5日,地点为梁平县人事考试培训中心。根据1:2的面试比例,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2)所需资料:严格按照本简章规定的招聘范围和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所需资料:①符合报考条件对应及以上学历层次所修学业成绩单;②《梁平县2013年第二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③近期1寸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2张;④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历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⑥201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书、学籍证明、成绩单、自荐书;⑦梁平县外报考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需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面试
面试比例为1:2。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需不低于其他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最低成绩,方可进入面试。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县纪委(监察局)负责监督。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其中,县新闻中心摄影记者、美编照排岗位,县规划与地理信息中心规划展览管理、规划信息管理,县城市规划管理办公室规划管理岗位面试方式为实际操作)。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费用及地点等另行通知。
6、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