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教师简章
为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市属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的若干意见(试行)》精神,现就2013年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面向部分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公开选聘14名市教育局直属高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衡阳市第八中学(4名):生物(1名)、历史(1名)、体育<篮球方向>(1名)、心理学(1名)。
衡阳市铁一中学(2名):物理(1名)、地理(1名)。
衡阳市田家炳实验中学(3名):语文(1名)、历史(1名)、体育<篮球方向>(1名)。
衡阳市第五中学(2名):数学(1名)、历史(1名)。
衡阳市衡钢中学(3名):数学(1名)、英语(1名)、化学(1名)。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聘对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等9所师范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湖南省生源免费师范生)。
(二)选聘报考的基本条件是: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体健康。
2、现所学普通全日制专业(或相应教师资格证标注的任教学科)与所报岗位学科完全一致。
3、年龄要求: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应届本科毕业生年龄须在25岁以下(1988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毕业研究生年龄须在30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后出生)。
4、2013年6月30日前须获得9所师范大学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或研究生)毕业证、相应的学位证书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接受普通全日制高等教育期间受到过警告以上纪律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有其他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衡阳教育信息网、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院校网站发布招聘简章,发布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免费,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每一个岗位选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报名时间为2013年5月17日-2013年5月23日。报考人员下载并认真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并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选聘专用邮箱hyzpb8811335@163.com,邮件标题名称:毕业学校+所学专业+姓名+应聘岗位。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张三+衡阳市第八中学生物教师,电子邮件报名以规定时间内最晚发送成功的报名表为准。招聘办按照选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网上公示,并通知(公告通知或电话通知或邮件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12/8811335。
2、资格复审合格者须领取准考证。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选聘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所在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规定时间内没参加资格复审或没领取准考证者,取消选聘资格。
3、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聘资格。
(三)考核
考核内容为试教,其中体育教师岗位还须进行专业技能考核。有关具体规定另行公告。考核工作由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聘办)组织,由市教育局具体实施。考核结束后,招聘办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招聘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规定执行。体检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体检合格者即为考察对象,招聘办会同招聘学校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若出现不合格者或弃权者,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体检结果依次等额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领导小组审定,即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此次选聘的师范大学应届毕业生自到选聘单位报到上岗之日起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在用人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选聘工作在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衡阳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09、0734-8811335,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8811312/8811335。
(二)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保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如因通讯方式不通畅而产生的一切后果,考生自负。
监督电话:0734-8866605(市纪委)、0734-2896686(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本简章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报名登记表(发网上).rar(可下载打印)
衡阳市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0日
教师试题推荐:中小学幼儿教师招聘考试试题
教师面试常见问题汇总:教师招聘考试面试常见问题汇总
教师教案:教师招聘考试教案汇总
教师考试大纲:教师招聘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