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面试工作细则
为了规范昭通市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招聘面试工作,使面试工作更加公开、公正、公平,实现面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根据《昭通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办法》,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成立面试机构
(一)市成立优秀专业教师招聘面试工作领导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市教育局负责制定全市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面试工作细则,组织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开展面试工作,并监督实施。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承担面试考务工作。
(二)各县区、市直各学校成立招聘面试领导组,领导组下设面试专家组。县区招聘面试领导组组长由分管副县区长或人社局、教育局局长担任,成员由人社局、教育局、纪检监察和招聘学校负责人组成;市直学校招聘面试领导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学校相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县区面试专家组由5-11名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组成,市直学校面试专家组由5-7名相应学科专业教师组成。面试专家组成员中如有直系亲属参加应聘的,本人应主动提出回避,不参加相应的考务工作。
二、面试程序
(一)制定方案。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学校根据《昭通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办法》和所招聘的岗位设置,制定具体面试方案。主要包括面试的要求、方式、命题、评分标准以及评委和考务工作人员组成等内容。
(二)组织命题。由专家组结合岗位设置专业,对不同学科、不同层次的岗位确定面试试题及评分标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三)组织报名。到省教育厅、高等院校举办的人才供需见面会上,对应聘学生进行报名、登记,收集、归类整理考生的档案资料。
(四)资格审查。查阅应聘考生的档案资料,认真审核应聘学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或由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教师资格证明等原件,并收取复印件,复印件上由资格审查单位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签署经办人姓名。在大学学习期间若有补考科目或有违纪违法记录的考生不纳入招聘对象。
(五)组织面试。面试工作在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专家组负责。按招聘学科组织应聘人员到现场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专家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其余专家的平均分即为考生的面试得分,面试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成绩由纪检监察人员核实签字后,交由面试专家组组长当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若最后成绩出现雷同,须加试一次。
三、面试方式、内容
面试采取说课或试讲方式进行(由专家组确定),面试内容必须符合拟录用岗位的专业要求。主要包括专业的综合素质、应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等。
四、面试对象
根据《昭通市2013年公开招聘高中、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办法》,凡身体健康,在大学学习期间没有补考科目、无违纪违法记录,且具备下列条件的毕业生均为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中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3年国民教育全日制全国重点院校(国家211工程院校)和省级高等师范院校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
(二)中专(职高)优秀专业教师限招2013年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其以上学历的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
(三)国民教育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的可放宽到2011年及以后相近相关专业毕业的学生。
五、拟录人选公示
面试工作结束后,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核后在昭通教育网、昭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等网站对拟聘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学校、所学专业、面试成绩、招聘学校、父母姓名及工作单位等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面试纪律要求
对招聘面试现场全过程录像,县区和市直学校招聘组组长是第一责任人,面试专家组组长和专家是直接责任人,招聘组组长和面试专家对每一位面试人员签字负责。若出现异常反映,招聘组组长负责解释和答复,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招聘组组长和面试专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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