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西省北海市合浦县高中教师招聘信息
为引进高素质教师,提高我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和教学水平,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由监察局、人社局、教育局、编办等部门及相关学校组成招聘小组到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招聘90名高中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广西师范大学和广西师范学院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可报名参加招聘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履行职位职责所需的知识和能力;
6.考生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考全部采取现场报名,凡符合本简章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请持《就业推荐书》、身份证和学校开具的学历、专业、学位和201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我校毕业生出具有就业科盖章的就业推荐材料及学生证、身份证即可)于5月14日下午15:00到广西师范学院文星楼101教室报名,报名时不收取任何费用。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考,不能同时报考两个及以上职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聘用时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依据本简章规定的职位招聘条件由招聘小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现场提出是否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填写《合浦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报名表》,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和报考职位(不开考职位除外)。
三、考试
考试只设面试,由县教育局制定方案并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监督面试全过程,监督举报电话:0779-7213933。
(一)根据计划招聘职位数,对达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对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职位须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的管理权限以书面形式报合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后报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方可开考。进入面试的考生名单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公布,并书面或电话通知本人。
(二)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报考人员须按本简章规定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全部材料的原件,经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合浦县教育局)核对无误后才能进入面试。验证时,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证件及材料原件必须真实可靠。报考人员的证件(如毕业证、身份证、面试通知及相关资格要求的证书)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所有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面试方式、内容和要求:面试方式为上课,不设提问,不设才艺表演。面试内容范围为广西高中现行教材,面试考题在面试前45分钟由同一面试科目的第1位考生从考题库中随机抽取。面试时限每人不超过15分钟,主要测试考生教学能力水平,包括教学基本功、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语言表达等专业知识、能力。
(四)面试成绩10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考核人选。面试方案及面试时间由县教育局在北部湾人力资源网另行公布。面试成绩在每个职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
四、考核与体检
依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可同时确定为考核人选和体检人选。
报考计划聘用人数与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比例在1∶1以下(含1:1)职位的人员,其面试成绩要达到当天所在考官组面试的所有人员平均分(含平均分)且60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体检程序。
(一)考核
由用人单位与主管部门组成考核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职位的要求,到考生所在学校,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及工作表现等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计生审核由所在学校审核并提供计生证明。
(二)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考生,允许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培训、聘用
(一)经面试、考核、体检合格者,由县招聘主管机关确定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二)经公示群众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
(三)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编手续(试用期为一年)。
(四)在规定时间内,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造成不能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定职、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者,视情况延长试用期半年或取消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招聘的有关政策,自觉接受社会舆论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违纪或弄虚作假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视情节轻重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严格公开招聘纪律。有下列情形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或聘用资格,今后五年内不得参加我县组织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的,或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必须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电话:0779-7293406(合浦县教育局政工股)
附:2013年合浦县高中教师招聘计划.doc
2013年合浦县高中学校编制使用计划 | ||||||||||||||||||
单 位 |
空编数 |
2013年招聘计划数 |
编制使用计划 | |||||||||||||||
合计 |
政治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舞蹈 |
美术 |
音乐 |
信息 |
体育 |
心理学 | |||
合浦县西场中学 |
9 |
6 |
2 |
2 |
2 |
高中编制6名 | ||||||||||||
合浦县石康中学 |
15 |
12 |
1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高中编制12名 | |||||
合浦县公馆中学 |
56 |
52 |
3 |
4 |
5 |
5 |
5 |
4 |
6 |
5 |
5 |
2 |
2 |
3 |
3 |
高中编制52名 | ||
合浦县山口中学 |
23 |
20 |
2 |
3 |
2 |
4 |
2 |
2 |
2 |
2 |
1 |
高中编制20名 | ||||||
合计 |
103 |
90 |
6 |
7 |
7 |
11 |
5 |
8 |
11 |
10 |
10 |
0 |
3 |
3 |
4 |
4 |
1 |
高中编制90名 |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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