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2013年新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我县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意见》(苏政(2007)125号)和《连云港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连委办发〔2012〕7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乡镇小学、幼儿园教师2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热爱教育,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能扎根基层,乐于奉献,身心健康,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2.外地户籍报考小学岗位需是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外地户籍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需是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普通全日制统招师范类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3.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且具有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4.年龄35周岁以下(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放宽至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放宽至45周岁(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计划及要求
(见附件:东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一览表)
三、招聘程序
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整个过程分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录用(选岗)六个阶段。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5月17日—2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2.报名地点:东海县教育局群众工作站(教育局大楼后面)。
联系电话:0518—87800731(张老师)。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双向选择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毕业证明材料、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未就业证明(就业协议书、报到证或当地人才服务机构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报考人员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户籍限制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或户籍证明;已婚者须提供当地计生主管部门出具的无计划外生育证明。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请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粘贴近期同底版二寸免冠照片2张。
4.报名费:报名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进入面试人员,另交面试费100元。特困家庭毕业生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工会组织核发的《特困职工证》,免收费用。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该职位招聘计划,并统筹调剂到乡镇小学语文、数学和英语三个学科使用。
(二)笔试
1.笔试形式和内容: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试卷实行百分制。考试范围为相应学科专业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依据笔试成绩按招聘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形式:以说课为主。报考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的还须参加技能测试(说课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
3.面试内容:说课内容为相应学段、相应学科教材(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说课时要有特长展示)。技能测试内容为:音乐考声乐和自弹自唱;体育考100米跑和立定三级跳远;美术考素描和色彩;信息技术考计算机实际操作能力。
4.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核和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参照《江苏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对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六)录用(选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总成绩高低在招聘岗位范围内进行公开、自主择岗、签订就业协议。
有关环节如出现缺额,按本学科进入面试的考生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选定岗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如再有违约,用人单位将相关情况反馈到毕业学校,存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工作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同单位同等人员相同待遇。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自主择业。
五、招聘考试监督
为严肃考风考纪,本次招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县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宣传、编制等单位全程监督,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招聘过程实行电子监控,笔试、面试、阅卷、登分等关键环节全程录像,存档备查。
咨询单位电话:县教育局:0518-87800731、87213842、87285267。
指导、监督单位及电话:县人社局:87027371;县编办:87229925;县监察局:87212385。
六、本简章由东海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东海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五月八日
1、东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一览表
东海县2013年公开招聘新教师一览表 |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开考比例 |
招聘条件 |
招聘部门(单位)考试形式和所占比例 | |||||
名 称 |
经费来源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别 |
岗位代码 |
学历 |
专业 |
其他条件 | ||||
东海县教育局 |
乡镇小学 |
财政拨款 |
语文教师 |
专业技术 |
101 |
45 |
1∶3 |
专科及以上 |
语文 |
1、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对应专业,且具有相应专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 |
财政拨款 |
数学教师 |
专业技术 |
102 |
45 |
1∶3 |
专科及以上 |
数学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 | |||
财政拨款 |
英语教师 |
专业技术 |
103 |
45 |
1∶3 |
专科及以上 |
英语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 | |||
财政拨款 |
信息技术教师 |
专业技术 |
104 |
10 |
1∶3 |
专科及以上 |
信息技术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加试成绩占面试部分成绩50%。 | |||
财政拨款 |
音乐教师 |
专业技术 |
105 |
15 |
1∶3 |
专科及以上 |
音乐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加试成绩占面试部分成绩50%。 | |||
财政拨款 |
体育教师 |
专业技术 |
106 |
10 |
1∶3 |
专科及以上 |
体育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加试成绩占面试部分成绩50%。 | |||
财政拨款 |
美术教师 |
专业技术 |
107 |
15 |
1∶3 |
专科及以上 |
美术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加试成绩占面试部分成绩50%。 | |||
乡镇幼儿园 |
财政拨款 |
幼儿教师 |
专业技术 |
108 |
40 |
1∶3 |
专科及以上 |
东海户籍不限专业; |
1、普通院校全日制统招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幼儿园教师及以上任职资格,专科限东海户籍,本科不限户籍。 |
笔试面试各占总分50%;加试成绩占面试部分成绩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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