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人才强教战略,壮大教育人才队伍,进一步优化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队伍结构,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直接引进5名高层次教师和2名紧缺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岗位及计划数
(一)高层次教师
衡阳市一中(省级示范性高中):英语(1名)、通用技术(1名)、语文(1名)。
衡阳市铁一中(省级示范性高中):生物(1名)。
衡阳市二十六中(普通高中):生物(1名)。
(二)紧缺教师
衡阳市特教学校:学前康复教育(1名)、特殊教育(1名)。(紧缺教师:在上一年度教师公开招聘中因报名人数未达开
考比例而无法通过公开招聘渠道补充的教师。)
二、引进条件
(一)高层次教师引进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获得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的主要完成者、特级教师、省级以上优秀教师、省级以上优秀班主任、省级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以上骨干教师、省级以上课堂教学现场比赛一等奖获得者、具有相应教师系列高级职称的人员;
3、具有教师法所规定的相应学历或以上学历,且具备相应层次或以上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
4、必须具有相应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5、报考通用技术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专业技术职称任教学科一致或相关;报考其它教师岗位者所报岗位学科与专业技术职称任教学科应完全一致;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在编教师不纳入公开引进范围。
(二)紧缺教师引进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品行良好,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2、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已被国家机关或国有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入编就业的人员,不含试用期内的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特岗教师);
3、学前康复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为儿童康复专业或特殊教育专业,特殊教育教师岗位要求考生所学专业为特殊教育专业;
4、具备教师资格证书,且所报岗位学科与所学专业完全一致;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上标注的出生年月日为准。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的;
2、组织或参与非法组织的;
3、近三年内受到过警告以上党纪处分的或记过以上政纪处分的;
4、在道德方面存在严重错误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7、在衡阳市教育局直属学校高层次紧缺教师直接引进工作中被认定有严重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引进纪律行为的人员;
8、有其它不宜担任教师职务情形的。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每位报名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定校定岗)。报名时间:2012年8月1日-2012年8月5日,报名地点:衡阳市沐村假日酒店(华新开发区紫云北街6号),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2833336。
2、报名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需提交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同底照片4张及如下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高层次教师引进人员还须提交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省级以上荣誉奖励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资格审查贯穿直接引进工作全过程。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申报人员应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负责,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引进(聘用)资格。
4、报名和资格初审由衡阳市教育局与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后报市人社局备案核准,经审查合格者确认其考核资格。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将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布。
(二)考核
在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引进办)的指导监督下,由引进(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核(试教),主要考核课堂教学能力和课堂教学效果。考核结束后,引进办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三)体检
引进办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办法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 号)、《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并结合相应岗位实际要求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从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和确定引进人员
体检合格者,由引进办对其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引进资格,从同岗位报名人员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考察合格者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拟引进人选,拟引进人选名单在衡阳教育信息网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经领导小组研究确定为引进人选,按规定办理调动(或聘用)手续,列入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相关引进人员必须在拟引进人选名单公示结束后30日内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不能按期完成人事调动手续办理者,一律取消引进(聘用)资格,并不再递补。此次引进的高层次、紧缺教师在引进单位工作服务年限不得低于5年。
四、有关事项
(一)整个引进工作在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教育局二楼213室),联系电话:0734-8811335、0734-8811310,报名期间联系电话:0734-2833336。
(二)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有关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其被聘任的岗位确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指定信息发布网站为衡阳教育信息网(http://www.hhyedu.com.cn)和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www.hy12333.gov.cn/),有关信息和工作安排以上述网站发布为准,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并确认本人所留通讯方式保持通畅。
监督电话: 0734-8866605 (市纪委)、0734-2896686 (市人社局)、0734-8811309(市教育局)。
未尽事宜,由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衡阳市市属中小学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