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范围
天长市户籍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时间:2013年4月15日8时——4月30日17时。
2、网上报名流程: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
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申报人员务必使用自己常用的“电子邮箱”,以便找回登录所需密码。
(二)现场确认:
1、时间:5月6日——5月10日。
2、地点:天长市教育局
3、网上报名成功后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指定部门进行现场确认,报名系统方能生效,未进行现场确认的申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4、现场确认申请人应该携带以下资料: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必须网上填写完整后下载用A4纸双面打印并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正反两面复印)。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主页和本人页)。
(4)《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表内第8项无工作单位者须由公安派出所填写并加盖公章)。
(5)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提供与申请类别相关的学历证书)。
(6)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均合格者,应提交网上打印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单。
(7)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报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8)提供近期彩色免冠正面1寸照片1张(须与网上报名上传用的照片同底)。
(9)《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1份。
请申报人员务必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身份证、户籍材料证明、申请人思想鉴定表、学历证书、教育学及心理学合格证或成绩证明、普通话水平证书等复印件用A4纸复印,连同《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依次装订成册,在现场确认时提交给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否则不予受理。
(三)体检要求:
申报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后,具备申报条件的可持《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下载网址http://www.hftc.edu.cn/jszg/),到政府举办的二级或三级医院进行体检(天长中医院或人民医院)。在现场确认时将体检结论为合格的加盖公章的体检表(体检表上照片也必须加盖医院相关公章方为有效),报送到现场确认点。
(四)能力测试:5月18日上午8:30。
(五)公示结果:6月20日前在天长教育网上公示认定结果。
(六)发放证书:7月31日前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三、我市在职教师要认定高一级教师资格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
1、上一学年的备课笔记(为所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层次的备课内容)。
2、有申请高一级资格教师的学校要成立能力测试组,对本校需要申请认定高一级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能力测试(能力测试的相关表格在附件中下载)。
联系电话:滁州教育局电话:05503036025
天长教育局电话:05507331205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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