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凤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25日。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二、资格种类: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提交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版。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电子邮箱、密码及系统生成的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可通过你提供的邮箱查找或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县教育局人事股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打印“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教师资格申请表(用A4纸正反面打印后由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并交相关部门盖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8.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下载相关电子文档并如实填写、打印。
四、网报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5月6日—5月10日(有效工作日);
2.现场确认地点:凤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教育局窗口;
联系电话:0550-67155136730876;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由本人填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好,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提供主页和本人页)。
(4)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5)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7)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须由现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须由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派出所)签章;
(8)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是否属师范类专业一般以学历证书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注明信息为准)应提供含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学籍复印件;无法以学历证书确认师范身份者需提供学历证书颁布学校该专业的招生考试说明和教育实习档案复印件(学籍或实习档案复印件须由档案管理单位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9)提交三张小二寸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版),其中两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张待办证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
复印件统一用A4纸,请申请人按封面的证明材料顺序装订好。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
附件:1.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2.安徽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凤阳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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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纲:教师资格考试全国统考考试大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