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工作安排,2013年度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仍然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见附件),为确保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度我县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8 日至4月19 日止(逾期网络受理系统将自动关闭)。
二、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有无犯罪记录的证明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
3、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毕业学校负责审查和填写。
(二)学历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教师法》规定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条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以下统称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普通话条件
申请人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四)其他要求
申请人应是年满18周岁,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具有我县常住户口人员;
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申请)由高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受理。
三、其他需知事项
(一)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由申请人户籍所在地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受理;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审核认定工作,由市教育局师资科受理;高校应届毕业生由所在高校受理申请,并按教师资格种类由市或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具有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证书,并接受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需更换学科的申请人,如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合格证明中标明的考试类别与其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时,无需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三)申请人通过现场确认后,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
四、因遗失或损毁需进行补发或换发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自行下载)原件一份;
(二)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
(三)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请补发教师资格证书的,还需提交刊登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自刊登之日起已满一个月的证书遗失声明原件;
(五)教师资格证因损毁需换发的,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损毁证书收回,换发新证,归档备案。
濉溪县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三日
附件一:
濉溪县2013年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一、网上报名
1、通过相关媒体宣传办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网上报名时间:我县网上申报时间为4月8日-4月19日;
2、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址
申请人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
3、选择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并按教师资格种类选定对应的认定机构;
4、根据系统提示认真填写申请人详细信息;
5、核对并提交报名信息成功后,申请人必须牢记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6、申请人自行下载并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并按规定要求提交申请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jpg格式;本人在指定处签名)二份、《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一份(到相关部门签字盖章方可生效)。
二、现场确认
1、在县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现场确认时间:4月20日-4月 22日;现场确认地点:县教育局。
2、现场确认时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必须由申请人参加现场确认,不得由他人代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者,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①《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贴好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
④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思想品德鉴定意见表》1份;
⑥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合格成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国家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者,应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方可获得);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提交毕业生成绩登记表(在学期间已修学教育学、教育心理学并取得合格成绩)、教育教学实习鉴定表复印件各一份,并加盖所在学校、单位或当地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⑦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⑧另交小二寸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3、领取体检表,到指定医院体检。在县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于4月 21日— 4月 22日到指定医院接受体检。
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测试时间及地点由所在现场确认点教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在县教育局申请教师资格证人员要定期关注濉溪教育网www.sxjy.net。(非师范教育类或师范教育类需更换学科的申请人参加)
四、审核认定阶段
1、审核申请信息;
2、通过审核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
3、下载数据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
五、发放教师资格证书
预计七月中旬。
确认点联系电话:0561-6076703 0561-6075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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