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及《安徽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按照安徽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署,现将五河县2013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范围
全县初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
二、教师资格认定条件
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1、政治思想: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
2、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者,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不能作为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专科以上申报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等专业学校不能作为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合格学历(专科以上申报的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应具有专科以上学历(均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两证或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
档案在五河县教育局的申报人员,需复印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须在4月11日—12日到教育局前来办理。
3、普通话水平: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
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4、教育教学能力:通过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面试、试讲。考查结果,作为是否认定的依据。
5、身体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对申请人身体方面的特殊要求进行体检合格。
6、户籍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是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学校在五河县的中国公民。
三、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方式:2013年我县教师资格的申请仍实行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站是中国教师资格网,网址是http://www.jszg.edu.cn 。
在选择现场确认点时注意必须选择“五河县教育局”。网上报名结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2、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4月8日00:00点—4月14日24:00点
(二)网上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在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 按照网站提示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注册及认定进度查询;对持有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考试通过且已经能查询到“考试合格证明”编号)的申请人员,应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报名。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常用邮箱和电话号码必须填写。
2、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须上传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照片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jpg格式;电子照片须是与教师资格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粘贴的照片同一底板;
3、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
4、提交成功后,系统返回此次报名生成的报名号,请申请人牢记报名所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密码及报名号,这些资料是以后修改报名信息以及现场确认时的重要查询条件;
5、申请人请牢记设定的登录密码,忘记登录密码不能登录的责任自负,如确实需要重新设置登录密码的,须申请人本人持身份证到教育局现场办理。
6、请申请人自行填写并打印“报名号及现场确认信息”、“教师资格申请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后本人在指定处签名,有工作单位的封面加盖单位公章)”、“思想鉴定表”。“思想鉴定表”本人填写1—3栏,4—11栏由组织填写,第11栏盖单位公章。申请人的思想品德表现和鉴定意见,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审查和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凡是有正式工作单位并领取财政工资的可由单位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否则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没有单位的,由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审查和填写(其中有无犯罪记录栏由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负责审查填写加盖公章)。
7、报名结束以后,请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免信息被他人更改,给申请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三)、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4月15日—4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2、现场确认地点:五河县教育局
地址:五河县新政府三楼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52-2310741
3、现场确认申请人应携带以下资料:
(1)由本人填写打印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份(A4纸正反面打印并装订,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符合相应条件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应届毕业生证明及学生成绩单);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其中,申请中职中小学语文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者,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中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和国家考试成绩有效范围的通知》(皖教秘师〔2012〕71号)规定,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以上。
(5)思想品德鉴定材料1份;
(6)非师范专业学历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补修合格证原件、复印件,师范类专业毕业生须提供档案中成绩册复印件(档案管理单位需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户籍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非本地户口在本地具备办学资质学校工作的申报人员,须提供聘用合同及工资花名册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8)提交照片
提交三张小二寸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同底板),其中两张贴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张待办证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并粘贴在A4纸上);
复印件请统一用A4纸,请申请人按照上述材料顺序装订好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注明姓名及申报学科,档案袋自备。
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在网报提交成功后可直接打印,思想品德鉴定表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直接下载。
(四)、体检
所有申请人员于4月19日上午 7:30携带体检表到老教育局院内统一组织体检,须空腹,体检费由医院收取。(体检表在电脑上填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从五河教育网自行下载打印)
(五)、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安排
所有申请人员于4月26 日上午 8:30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课题、讲课须知并抽取讲课序号。4月27日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测试地点及详情见讲课须知)。
四、教师资格认定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4月8日0点— 4月14日24点
2、现场确认时间:4月15日 --- 4月17日
3、体检时间:4月19日上午 7:30。
4、抽签时间及地点:4月26 日上午8:30教育局人事科
所有申请人员前来领取课题、讲课须知并抽取讲课序号
5、教育教学能力测试:4月27日
根据国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的统一部署,我省拟于2013年下半年进入改革试点。届时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将实行国家统考,具体实施方案由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另行发布。
其它未尽事宜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52-2310741
附件: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五河县教育局
二○一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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