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公开招聘幼儿教师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核(政审)的通知
按照《石阡县2012年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实施方案》程序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开展考核(政审)工作,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政审)时间:2013年1月10日—16日。
二、请体检合格考生在考核(政审)期限内将个人档案(学籍档案)交石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指导中心。如有需要出具调档函的,请到考试中心办理。
三、注意事项
(1)在石阡县人力资源网上下载《石阡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考核政审表》,《石阡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填写后分别在相关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交县人社局考试中心;
(2)送交考核材料时须提供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考生务必于1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交县人社局考试指导中心。
四、请进入考核(政审)的考生在考核期间不要外出并保持通讯畅通,配合做好考核(政审)工作。
五、考核(政审)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附件:
石阡县幼师招考办
二0一三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