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教师工作激励机制,引导广大教师在具体教学实践中真抓质量、抓好质量,有效满足城区学校教学需求,确保顺利通过年底“两个教育督导”评估验收,确保城区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正常开学,鉴于实验中学教师考调后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缺岗、以及巩固和稳步提高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教学质量的实际,经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快建设黔东北区域内教育中心这个主题,紧紧围绕建设满意教育这个目标,本着全面协调推进教育发展,本着抓好教育质量的要求,尽力适应城区学校布局的新要求,尽力适应群众对教育质量的新期待,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二、选调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质量导向与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定校定岗的原则;
(四)坚持工作需要与本人意愿的原则;
三、选调学校及学科岗位设置
本次选调共设置学科岗位15个。
县民族中学岗位12个,其中数学3个、语文2个、英语3个、物理2个、化学2个;
青龙中学岗位3个,其中数学2个、英语1个。
四、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本县城区学校、煎茶中学除外的2011年秋季学期九年级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教师。
(二)选调条件:
1.身体健康,能坚守工作岗位,确保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2.工作年限及年龄要求:2012年8月31日止,正式工作满10个学期以上,其间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满一年,按规定定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年龄45岁以下(196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3.学历要求: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
(三)选调依据:《2011年全县秋季学期九年级期末成绩统计表》。
五、近五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一)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二)受公安机关治安处罚的;
(三)违法违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四)其他有关规定不能选调的。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地点:县教育局人事股。
资格审查时间:2012年8月29日至30日。
资格审查内容:本人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八、选调方式
根据县教育局《2011年全县秋季学期九年级期末成绩统计表》,按相应学科的所教班级从高到低排名先后顺序进行选调。一人担任多个班级教学任务的,以最好班级排名为准。新调入人员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其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在新聘用学校按现有岗位重新竞聘,签订聘任合同,并享受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待遇。
九、纪律要求
(一)参与本次选调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按《实施方案》要求操作,确保选调工作廉洁开展,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选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取消其选调资格,造成不良影响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等次,且3年内不得申请岗位调整。
十、未尽事宜由县2012年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部分岗位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方案由县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德江县2012年城区部分岗位教师选调资格审核表.doc
2.德江县2012年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部分岗位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doc
德江县2012年民族中学和青龙中学部分岗位教师选调工作领导小组
201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