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全市教育教学质量的持续稳步提高和城乡教育事业的均衡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人才观为统领,坚持德才兼备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相结合的方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中小学教师。
二、招聘数量及专业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85名。具体情况见下列表格
(一)招聘城区高中及农村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数量(235名)及专业一览表
专业数量学段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心理学 |
合计 |
高中 |
2 |
3 |
3 |
3 |
3 |
2 |
1 |
2 |
2 |
|
1 |
1 |
1 |
1 |
25 |
初中 |
15 |
15 |
15 |
6 |
5 |
3 |
5 |
5 |
3 |
2 |
2 |
2 |
2 |
|
80 |
小学 |
30 |
30 |
15 |
|
|
|
|
|
|
|
5 |
5 |
5 |
|
90 |
幼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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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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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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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0 |
合计 |
47 |
48 |
33 |
9 |
8 |
5 |
6 |
7 |
5 |
2 |
8 |
8 |
8 |
1 |
235 |
(二)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招聘小学教师数量(50名)及专业一览表
专业 数量 学段 |
语文 |
数学 |
外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政治 |
历史 |
地理 |
信息技术 |
体育 |
音乐 |
美术 |
幼教 |
合计 |
小学 |
19 |
18 |
2 |
|
|
|
|
|
|
|
1 |
3 |
3 |
4 |
50 |
合计 |
19 |
18 |
2 |
|
|
|
|
|
|
|
1 |
3 |
3 |
4 |
50 |
注:①独立报名、独立录取、统一考试、统一分配到农村小学、幼儿园。
②本次招聘50名,共分四次进行。
三、招聘对象、资格、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邓州市户籍(含父母、配偶为邓州市户籍);国家统招的大中专以上未就业的毕业生。招聘高中教师不受户籍限制。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须有南阳市教育局派往邓州市教育局的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和学生毕业档案仍在邓州市教育局。
(二)招聘资格
1、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2001年中等师范毕业生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2、学历:高 中 教 师 为 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及“211”大学毕业和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初中教师为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小学教师为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幼儿教师为幼儿师范毕业及其以上。
3、教师资格证:报考高中教师的应为已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除外);报考初中教师的应为已取得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的应为已取得小学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幼师的应为已取得幼儿教师资格证。
4、身体健康。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作风正派,思想素质好;
2、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有较高的文化专业知识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3、团结同志,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队合作意识强。
4、应聘人员必须无违反计划生育,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记录。
(四)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⑵曾被开除公职的;
⑶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⑷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⑸在人事考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的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6)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6日-9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3:00-6:00(双休日照常)
2、报名地点:市人才交流中心
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公开报名方式进行。
4、报名费用:考务费及信息采集费100元/人。
5、咨询电话:0377-62113822 、62168623 、67095838 、63192111
6、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学历、专业及相关要求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考生所提供的各种信息、证件、证明必须真实完整,在招聘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7、报名方法:报名者照片采取现场采集方式。报名时,本人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未就业证明,并填写《邓州市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8、招聘工作的整个过程将在政府网站(http://www.dengzhou.gov.cn )和邓州电视台及政府大门口公开栏内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及时查询了解。
(二)资格审查及开考比例
1、根据招聘条件资格及有关要求,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报考者资格审查,并向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发放准考证,通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资格。
3、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2.5方可开考(2001年师范毕业生除外)。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调整招聘计划。
(三)发放准考证
报考者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1、笔试
①、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②、笔试内容:招聘中小学教师的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师职业道德。报考幼儿教师的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硕士研究生毕业以上且专业对口的不参加笔试,由教体局直接面试后,按邓州市政府有关“绿色通道”的政策不占本此招聘计划,直接聘用。
③根据豫组通〔2009〕24号文件规定,对在邓州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满两年以上,考核合格者,笔试成绩加10分。
在邓州市参加大学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分别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认定。
根据招聘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人数按招聘计划1:1.2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由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