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城区中小学生入学需求,同时缓解城区中小学校大班额,今年对二中、三小进行了改建和扩建。为保证扩班后秋季正常开学所需教师,决定面向全县在职在编教师公开选拔城区初中和小学教师。为保证选拔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选拔原则
选拔城区教师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讲课相结合的办法,确保选拔教师质量。
二、选拔名额
选拔城区初中教师12名,其中:数学3名、英语3名、语文2名、化学2名、物理1名、政治1名。
选拔城区小学教师38名,其中:语文16名、数学16名、英语3名、体育1名、音乐1名、美术1名。
三、选拔条件
参选教师必须是2012年元月前在岗在编人员,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思想进步,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教龄要求:第一学历本科三年以上,第一学历专科五年以上,中专及其以下学历七年以上。
(一)参选城区初中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在乡镇初中任教的在编教师。
2.专科以上学历。
(二)参选城区小学的教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现在乡镇小学任教的在编教师(含附设在初中的小学语文、数学教师)。
2.中专以上学历。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参加选拔的教师需经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讲课面试、考核评议,择优录取。
(一)报名:凡符合选拔条件的教师,持个人申请、毕业证、身份证,于2012年8月2日—8月11日到县选拔办公室报名,缴费150元并填写《报考登记表》。
(二)资格审查:由县监察局、人社局、编办、教体局按照选拔条件,对报考人员逐人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者于8月13日到选拔办公室领取准考证,有关资格审查工作应贯穿于整个选拔过程中。
(三)笔试(100分):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理论知识。报考城区初中教师考试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初中、高中和专科知识;报考城区小学教师考试所报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试初中、高中、中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8月14日上午进行。
(四)讲课面试(100分):根据所报学科文化考试成绩按选拔教师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学科招聘1名预选2名、招聘2名预选3名、其他学科按1:1.2的比例四舍五入确定讲课人员。
讲课内容以现用初中三年级课本和小学五年级课本为准分专业建立题库,讲课前,随机抽取题目。讲课时间定于8月18—22日进行。参加讲课人员按报考学科,抽签确定讲课次序,每人讲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选拔办组织评委听课并对讲课人员进行测评。
(五)考核:由初选人员所在的乡镇中心校和学校对其资格进行审核把关,同时对预选人员的思想品德、业务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进行全面考核,写出负责性鉴定报告。
(六)初选:根据预选人员总积分(文化课成绩占40%、讲课成绩占60%),结合考核结果按选拔名额等额确定初选人员。
(七)公示录用:对初选合格人员进行公示,由县教体局对录用人员分配到城区中心校,同时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五、组织领导
(一)宣传发动。通过县电台、电视台、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对选拔工作的原则、条件、程序、结果进行公布,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健全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城区初中和小学教师工作是确保今年秋季城区按时正常开学的关键,为此成立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段文汉同志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胡楠同志任副组长,县政府督查室主任靖建伟、县人社局局长张业忠、县编办主任孙月婷、县监察局局长张成立、县财政局局长赵志信、县教体局局长董联军为成员的西峡县公开选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县教体局局长董联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选拔工作具体事宜。
(三)严肃纪律。公开选拔教师工作要坚持公正、公平原则,要秉公办事、严肃工作纪律,切实保证选拔人员的质量。同时,公开选拔教师工作在县公开选拔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增强工作透明度,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笔试、讲课、初选、考核等每一步骤每一环节均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