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局
关于屏山县职教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选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专业课教师)的公告
我县位于金沙江下游北岸,属向家坝电站库区重点县,当前屏山正面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好机遇。根据宜宾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文件精神,决定选用201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专业课教师)到我县县城职教中心(县职业技术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用条件
(一)政治思想素质好,身心健康,在校期间成绩在班级前列、没有专业补考课程,没有违法违规和不诚信等不良记录。
(二)2013年7月底前毕业且取得本科学历及相应专业学位的2013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二本及以上应届毕业生。
(三)截止2013年6月30日,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二、学科及名额
物流管理3名、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6名、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6名、服装设计与工程4名、汽车服务工程3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6名。
三、选用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毕业生到指定的选用点报名处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同一岗位的报名比例一般不低于1:5,但最低不得低于1:3。资格审查由县教育和人社部门共同审核,经资格审查后,将进入“专业考核”的考生名单公布在选用点高校的网站上或指定的公示地点。
(二)专业考核
1、说课。备说课教案一份,时间40分钟。说课10分钟。各学科说课课题由专家组临时拟定3个说课题目备选,由各学科参考人员代表当场抽取3个备选说课题目中的一个,作为说课考核题。
2、实践操作。由专业组专家临时拟定考核内容,实行百分制评分。
学科专业考核均实行百分制评分。
(三)综合考核
1、由用人单位、县教育局、人社局领导对应聘人员提供的应聘材料和说课的情况,综合考核打分。
2、考核内容:仪态仪表、普通话水平、在校成绩、获奖情况等。
3、以百分制记分。
(四)公布考核成绩
在相关网站或指定的公示地点公布参考人员的考核成绩。
(五)考核成绩计算
1、考核成绩百分制记分。说课成绩、实践操作成绩分别占考核成绩的35%,综合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2、考核成绩=说课成绩×35%+实践操作成绩35%+综合考核成绩×30%。
(六)签订意向协议
考核成绩按学科拉通排名,每个岗位根据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的人员。拟签约人员确定后,电话通知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选用人员中按选用学科,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聘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来宜宾后经过渡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培训费;(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解聘。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照片1张。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生自荐材料 。
(五)大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盖院系公章) 。
(六)全日制“二类”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证明(盖院系公章)。
五、选用时间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3日;
(2)考核时间:2013年1月14-15日。
(3)报名、考核地点:宜宾商职校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 刘飞 唐义先 王叔奇 胡春雷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0831-5722272
013990922025 015883100051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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