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漯河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试讲方案
为了做好我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招聘教师试讲组织工作,根据漯河市人社局关于印发《漯河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漯人社〔2012〕236号)文件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原则和目的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试讲程序,严肃工作纪律,提高试讲水平,科学、客观、公正地为市直学校选拔优秀教师。
二、组织管理
试讲工作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元月12日—13日(周六、日)上午7:00分、下午13:00分。
地点:漯河市第一中等专业学校(漯河市黄河路东段京广铁路涵洞东200米路北)。
参加试讲的考生在规定备课时间内(上午7:30分,下午13:30分)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试讲内容
各专业的试讲内容为市直学校现用教材(试讲现场统一提供教材)。体育、音乐、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岗位含测试基本技能;汽车运用及维修、机电一体化、服装设计三个专业岗位在实习车间,按现行教材,结合实际操作进行试讲;申报英语专业的考生,使用英语进行试讲。
五、考点管理
试讲考点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置考场示意图,划出警戒线和警戒区域,根据需要设置若干候考室、备课室和试讲室,对候考室、备课室和试讲室等重点区域予以明确标识。
六、试讲编组
进入试讲的考生239人,涉及高中(含中专)、初中、小学、幼儿园四个职位层次,共15个专业。原则上报考同一层次职位同一专业的考生编入同一试讲组;若报考同一层次职位同一专业的考生较少时,则相近专业合并编入一个试讲组(见附件2)。
七、评委组成
评委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从各层次、各专业具备高级职称人员中随机抽取产生,每组由7位评委组成。
八、工作人员安排
每个候考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男、女各1人),负责对本试讲组应试者的身份进行确认;组织抽签确定应试者的试讲顺序;对应试者进行封闭管理。
每个备课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负责组织、监督该试讲组应试者按照规定时间、抽取的题目进行课程准备;按照抽签顺序在候考室和备课室之间中转应试者。
每个试讲室安排2名工作人员和1名纪检监督人员。工作人员负责引领本组评委按时到达指定试讲室,并为评委做好必要的服务工作;向评委收发评分表并核算、记录、公布应试者试讲现场得分;对应试者的试讲时间进行计时,并在试讲剩最后2分钟时予以提示;监督人员负责对试讲过程进行监督,确认试讲者最后得分并签字。
九、试讲程序
(一)集合时间(上午7:00分、下午13:00分):应试者持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达候考室,经工作人员审验确认身份后接受封闭管理,同时宣读应试者须知(见附件1)。工作人员按照本试讲组应试者名单进行点名,组织抽签确定试讲顺序,并填写抽签顺序表(缺考人员填在抽签顺序表后,注明“缺考”)。评委于开考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进行集中培训,然后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到达指定试讲室。
(二)备课时间(上午7:30分,下午13:30分):各试讲组1号应试者由工作人员引领至备课室,在工作人员的监督下按抽定的试讲内容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备课时间到,工作人员应指引应试者进入试讲室。在1号应试者备课20分钟后,到候考室门口引领下一名应试者进入备课室。依次类推。
(三)试讲时间(上午8:00分,下午14:00分):1号应试者在工作人员的引领下进入试讲室讲述规定课程。试讲结束后待工作人员当场公布分数后退场。工作人员引领2号应试者入场。依次类推。
(四)试讲评分要素为5个,即教学思想、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师素养、教学效果等,满分100分。体育、音乐、学前教育三个专业岗位含教学基本功测试;汽车运用及维修、机电一体化、服装设计三个专业岗位含实际操作测试;申报英语专业的考生,使用英语进行试讲。试讲时间20分钟。
十、试讲成绩计算
在每位评委打出原始分后,由工作人员收集评分表,宣读每位评委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附件:应试者须知.doc
漯河市2012年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试讲分组及时间安排.rar
附件一:
应试者须知
一、应试者按现场抽取的顺序号依次进行备课和试讲。
二、试讲办法:
1、根据申报岗位按规定的现行教材,每位应试者讲一节与申报专业、层次相一致的规定课程。
2、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20分钟。
3、试讲结束后,应试者不需立即退场,待工作人员公布成绩,将所用教材放到计分处后,方可离开试讲室。
4、应试者试讲成绩以每位评委所打分数,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数为最后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得出。试讲成绩通过漯河人才网(www.lhhr.com.cn)、漯河人事考试网(www.lhrsks.com.cn)、漯河教育网(www.lhjy.net)予以公布。
三、应试者纪律:
1、从进入候考室到试讲结束期间应关闭通讯工具,否则取消试讲资格。
2、应试者不得向评委介绍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
3、备课和试讲只准使用统一提供的教材,应试者个人携带的教材、教参、教辅等材料严禁带入备课室和试讲室。
4、应试者应严格遵守纪律,听从指挥,自觉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候考室、备课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备课前严禁离开候考室,确有特殊情况,应由工作人员陪同。对严重违犯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者,取消试讲资格。
四、试讲结束,应试者将教材放到计分处后,迅速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逗留。
五、申报英语专业的考生,使用英语进行试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