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广安市教育局关于2012年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公开考聘教师公告》的有关规定,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聘教师笔试、面试工作已经结束。经研究决定,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聘教师体检工作定于2013年1月5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根据本次考聘录用岗位和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本次进入体检人数为5人。
笔试准考证号 | 姓名 |
20120010 | 唐福容 |
20120001 | 周 文 |
20120011 | 蒲万坪 |
20120002 | 杨 悯 |
20120006 | 刘修英 |
二、体检标准
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
2013年1月5日上午7:00前。考生凭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到广安市特殊教育学校集中。于1月5日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证件不齐或迟到者取消体检资格,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其他事项
(一)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等检查,请受检者当天早上空腹。
(三)体检采取入围封闭方式,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体检场所,一经发现即取消体检资格。
(四)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时,允许提出复检要求,若当场能够得出结论的,经考生书面申请,可现场进行复检;当场不能得出结论的,在得到结论通知1日内,可提出书面申请,复检时间1月7日。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安市教育局
2012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