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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打造人才聚集高地,吸引更多人才投身运城高质量转型发展,拟面向社会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单位及岗位
引进单位、岗位、数量、专业及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引进对象和引进方式
引进对象主要为高校毕业的应往届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与岗位需求一致。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4月14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4月14日以后出生)。
此次引进主要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博士研究生采取不限名额、不限专业,根据所学专业和个人意愿一对一开发岗位,双向选择面谈方式引进。硕士研究生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达5:1的,增加笔试环节。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须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须符合此次引进岗位要求。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相关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根据《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精神,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4.被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
7.运城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8.参加引进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引进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可在2023年4月17日9:00至4月21日17:00期间登陆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s://rcyjbm.ycrkb.com),填报个人报考信息,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及研究方向必须与所报专业相符(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必须与报考者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教育部门牵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报名人员可在提交审核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提交审核和初审通过的,不可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2023年4月21日17:00前尚未提交审核和初审不合格的,可以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逾期则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其它岗位。
3.打印准考证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发布公告。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二)考试和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采取百分制。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并以加试成绩排列;直接面试的,如面试成绩相同,加试一场面试,以加试成绩排列。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引进考试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1.笔试
笔试暂定于4月29日,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科技人文等,笔试成绩100分。报名人员按准考证时间参加笔试。具体详情请关注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拟引进人数,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不达1:3比例的按实际人员确定。报名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不达5:1的,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教育部门牵头,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时间另行通知,相关公告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发布。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报名及考试时使用的必须一致);
(2)运城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报名表一份(本人承诺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主要科研成果、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应说明考生基本信息、上学时间、学历层次以及所学专业及毕业时间)。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尚未领取毕业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信息管理系统查验)、《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验),下载打印纸质版。
(6)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已参加工作的需持工作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引进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岗位专业的资格审查,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对报名者所学专业未列入的,包括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型研究生专业以及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专业等,由负责资格审查单位进行认定。报考人员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件(材料)不全或证件(材料)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需提供的详细材料及相关要求以资格复审公告为准。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因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3.面试
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网站发布面试公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指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结束后,总成绩在原公告网站公示。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引进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体检由卫健部门负责,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教师岗位体检办法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执行,其余单位体检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2023年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材料。对出具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主动放弃所空缺的引进名额按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在运城市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对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引进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如有违法违纪、材料不齐、未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主动放弃应聘资格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过程中,由于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上述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均不再递补。
五、管理使用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
六、扶持政策及激励保障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运城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运城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市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市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可申领“人才交通卡”,3年内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在我市购买首辆自用车办理牌照,可享受全额上牌费用补贴,由市财政负担。
(五)资金补助。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10万元的安家补贴、每月2000元的人才津贴。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发放一次,5年内发放完毕。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安家补贴。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七、其它事项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信息在运城人事考试网(http://www.ycrkb.com/)进行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及时查询、了解最新引进信息。
咨询电话:0359-26605410359-2660839
附件:运城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岗位表.xls
运城市2023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素质青年人才工作领导组
2023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