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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介
新绛中学系山西省首批重点中学,创建于1902年,是一所有着光荣传统和辉煌业绩的百年名校。位于新城区峨嵋街以北,古水大道以南,与新绛高速口毗邻,交通便利。占地面积308亩,建筑面积12.5万平方米。2020年秋季学校恢复初中招生,重塑完全中学新形象,跻身高质量发展快车道。学校现有高中教学班60个,初中教学班14个,在校学生3600余人,教职员工375人。学校先后获得省示范高中、省文明学校、省特色中学、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全国群众体育先进集体、三晋课改名校,全省社会主义劳动竞赛集体一等功,教育部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等一系列荣誉,先后被授牌:“西安交通大学优质生源基地”、“太原理工优质生源基地”、“山西大学优质生源基地”等。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加快推进我校高质量发展,根据《新绛县校园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2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硕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要求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8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聘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尚在处罚期内的;
(6)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相关学校校园网站上发布招聘公告。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计划、所需资格条件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等。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2、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符,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此次招聘急需紧缺专业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
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等于或超过岗位计划数5倍,可增加笔试环节,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直接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学科专业知识。
2、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或讲课方式(现场或网上),满分100分,面试考官由5人组成,采取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的办法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需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加试成绩排序。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时间、地点和体检考察对象名单将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1、体检:体检在县级或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可在接到通知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2、考察:考察采取档案审查、实地调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结果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报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在新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所空出的招聘计划,不再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组织人社部门核发《新绛县公开招聘(录用)工作人员试用期介绍信》。用人单位持《试用期介绍信》到有关单位办理人事、编制等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在我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按政策规定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3、试用期满,拟聘用人员由我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县组织人社部门备案(考核合格者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4、聘用人员一经聘用(以试用期介绍信为准),在学校服务年限不得低于8年(含试用期)。
五、优惠政策
(一)户籍迁入。引进人才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和父母,不受在新绛居住年限限制,即可办理新绛县常住户口。
(二)住房保障。引进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到我校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8年的,在聘用期间,可免费租用政府投资建设人才公寓(2人一间)8年,解决人才住房问题。未租用人才公寓的,可申请每人每月1000元的租房补助,补助8年。在我县购买自住住房的,可申请购房金额10%的购房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分8年补助完毕。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本县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持网签或备案购房合同及20%的首付票据,具有偿还能力的可放宽至最高贷款额度。
(三)子女入学。引进人才的随迁子女,接受学龄前教育、义务教育期间,由教育行政部门优先就近安排到优质幼儿园、中小学就读,优先办理转学、入学手续。初中毕业生申请就读普通高中的,享有与本地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考资格,普通高中在校生转入我县的,优先安排到同类别优质高中就读,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
(四)交通保障。引进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服务期内可享受每人每年1200元交通补助。
(五)资金补助。引进人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为博士后,可享受每人每月5000元的资金补助;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双一流大学及学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可享受每人每月2000元的资金补助;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可享受每人每月1000元的资金补助。以上资金从引进当年起,按年度每年年底考核合格后发放一次,8年内发放完毕。
(六)职称评聘。对考核认定的引进人才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参加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考试),其在国内外取得的工作业绩与成果一并视为专业技术业绩。
服务期限未满的自解除合同当年起停止发放各类补助,并全额退还已享受的各类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13835895258
李老师15835910869
联系电话:0359-7523017
监督电话:0359-7520508
联系地址:山西省新绛县新城区峨嵋街
邮编:04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