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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青山区教育系统用人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一批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计划引进150人(详见岗位表)。
二、人才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引进大学以上毕业生(包括2023届高校毕业生),大学本科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三)引进人员除以上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147所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及首都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3)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4)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
(5)中央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上海音乐学院、武汉音乐学院、四川音乐学院、星海音乐学院、天津音乐学院、沈阳音乐学院、西安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中国美术学院、清华大学美术学院、天津美术学院、广州美术学院、西安美术学院、鲁迅美术学院、四川美术学院、湖北美术学院、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天津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音乐、美术、体育专业岗位。
(6)包头师范学院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可报考小学教师岗位)。
2.专业对口且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和对应学科的
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
备注:考生需以主修学历参加本次人才引进,不得以第二学位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本次人才引进范围:
1.包头市内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教职工和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事业单位未满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2.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和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人员。
三、引进方式及程序
根据自治区及包头市人才引进相关文件规定,本次人才引进采取面试测评的方式进行,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考察、体检、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高校校内就业网、包头教育云平台、包头教育在线(微信公众号)、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暂定于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17:00(具体时间请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及各高校校内就业网站)。
2.现场报名: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选派招聘组赴各地区有关高校举办校园招聘活动,应聘人员到现场报名并于2022年12月8日前将个人简历发送至qsjyjzp@163.com邮箱。具体活动场次安排请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及各高校校内就业网相关公告。
3.所需材料:应聘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成绩单(要求师范类专业的毕业生提供)原件及复印件1份、院校开具的相关证明、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1份,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名。
报名方式可能随疫情变化进行调整(采取现场报名与网络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资格复审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携带所需材料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地点以发布公告为准)。
按照岗位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未达到面试测评最低比例的岗位将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数。对紧缺急需人才经请示市委人才办批准同意后,可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测评。报名人数较多的岗位,增加笔试环节(按照岗位1:3最低比例确定进入面试测评人选,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具体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的、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一律取消资格。
(四)面试测评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赴校园开展引进面试测评工作,面试测评地点由招聘组自行确定,测评内容主要了解应聘者的专业能力水平。面试测评结束后,招聘组将面试测评情况报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拟引进数量及人员。面试测评结果在面试测评结束后通知本人并公开发布,并对拟引进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结束后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引进协议。
面试测评可能随疫情的变化,采取线下测评与线上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或线上测评的方式进行。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引进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拟引进人员,并进入考察体检环节。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对于面试测评人员实际到场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划定成绩合格线为80分。
(五)考察体检
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入围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证书)的,取消资格。
考察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拟引进人才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测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六)公示聘用
对拟引进人员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人事编制手续。
四、纪律监督
(一)参与人才引进的人员在履行人才引进工作的面试测评、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引进工作公平、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二)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面试测评、考察、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三)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事项
1.2023届高校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本次引进工作聘用通知下发前被新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新聘用到事业单位的、聘用通知下发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拟聘用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引进人才实行最低5年服务期。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服务协议书,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引进人才纳入常态化管理。
5.人才引进过程中,有关通知、岗位调整、成绩公布、体检、递补、聘用等事项在青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网站信息,并按要求携带规定材料,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引进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视为主动放弃该环节和下一环节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6.本次人才引进面试测评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472-3106108/3106109
监督举报电话:0472-3106312
本公告由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青山区教育系统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xlsx
青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