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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不断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进一步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结构,拟招聘合同制幼儿教师及保健医,现将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德才兼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优秀人才。
二、招聘计划
2022年达茂旗面向社会招聘幼儿教师34人、保健医6人。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外留学生需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的学历认证),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学历、专业、相应的资格证书等条件,详见《2022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及保健医岗位表》。
2.在我旗各公办幼儿园临时聘用任教满一学年及以上的现任教师(截止2022年7月10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可不限专业、户籍。
3.在我旗服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社区民生志愿者”等各类项目人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31日之后出生),在达茂旗服务期满且取得证书(2022年服务期满人员暂未取得证书者,需提供相关部门证明材料),具有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具备教师资格证,可不限专业、户籍。
(二)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三)下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
2.在职公务员、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及事业人员。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5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
9.现役军人。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加分政策
(一)在旗公立幼儿园从教现仍在岗且连续工作满2学年的人员,可在面试成绩后加3分。(截止2022年7月10日)
(二)具有达茂旗户籍考生,在面试成绩后加2分。(截止2022年7月31日)
(三)以上加分不累计,取最高值。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简章
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面向社会发布招聘简章。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6日—28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达茂旗政务大厅教育分大厅(百灵庙中学西侧一楼)。
3.报名方式:凡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人员前往现场报名。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应先认真阅读招聘简章,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
考生需携带以下证件:
(1)《2022年达茂旗招聘幼儿教师及保健医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份(登录达茂旗人民政府网(http://www.dmlhq.gov.cn)下载并填写);
(2)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张(1张照片粘贴于报名表,另2张照片背面签署本人姓名);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正反面复印在一页上);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本人页复印在一页上);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要求下载学历验证报告);目前暂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应出具所在学校的应届毕业生、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幼儿园工作经历证明》原件(详见附件);
(9)《诚信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10)《疫情防控健康承诺书》原件(详见附件)。
(三)考试
幼儿教师岗位通过面试(试讲)的方式进行,保健医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四)体检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规定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达茂联合旗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六)公示
根据应聘者的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报送招聘领导小组审定。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聘用管理
1.合同签订。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聘用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式三份。
2.待遇。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3705元/人/月执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管理。聘用幼儿教师必须在幼儿园的教学或保育一线岗位工作。被聘用者在合同期内,经所在单位考核,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六、纪律和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执行回避制度。旗纪委监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违反有关纪律的选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监督电话:
派驻纪检监察组0472-8316708
咨询电话:
达茂旗教育局师资股0472-8422464
七、疫情防控工作
为进一步严格落实国家、自治区、包头市和达茂联合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生应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不得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近期考生应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接触疫情风险地区人员,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对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八、其他事宜
(一)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发现考生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达茂联合旗人民政府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英雄达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