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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在报名前务必阅读完本公告及附件!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规定和《四川省教育厅中共四川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意见》(川教〔2018〕83号)的相关要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宜宾市叙州区部分学校拟面向部属公费师范生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招聘面向所有符合公告及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2022年毕业但未就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其中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影响,经核实按照相关政策依据可延迟)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并凭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其他人员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关证书的将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终止参加本次考核招聘,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4)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学位证上的学位,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位”要求相符;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分别相符;凡岗位所需的职(执)业资格等各种证书、证明必须是按照管理权限由国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与以上条件不符者,请勿报考,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核招聘报名的最后一日(例:“年龄:30周岁及以下”,指截止此次考核招聘报名最后一日未满31周岁,以此类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委监委机关立案调查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5)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有其他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共17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及名额详见附件1。
三、报名、网上审查及打印准考证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198(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
网络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9:00—2022年12月9日17:00截止。
(一)报名
1.选择岗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报名。
2.报考人员访问考试报名网站,按提示用本人有效手机号通过注册登录后找到本次招聘报考页面,如实、准确填写各项信息,同时按要求上传JPG格式(最大支持10M)的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彩色黑白均可,照片须清晰。上传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报考人员填报的所有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人员基本情况。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除在报名系统内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需准备以下材料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表页面。
(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扫描件;
(2)有效的学位证和毕业证原件扫描件、教师资格证扫描件;其中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扫描件(无学生证或学生证上专业及学历层次等相关信息不全的,出具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学历层次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加盖印章〉扫描件)。
报考者提供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有效。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和其他相关制度规定,由此取得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对虚假、恶意进行网络报名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3.报名系统于12月9日17:00之后将自动禁止报考人员提交报名表。审核未通过,报名表被退回的报考人员请务必在12月10日17:00之前根据审核意见修改好报名表后重新提交。【注意:审核通过后,所报岗位及个人基本信息不能再进行修改。本次不收取报名费,系统显示“已缴费”视为报名成功】
(二)网上审查
网上审查只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照片是否符合规范、信息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查(下同),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及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审查的教育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为准。
(三)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2年12月13日10:00至2022年12月14日17:00期间,请考生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https://zhikaocn.com/victory/examination/index网址查询准考证相关事宜(登录账号为考生报名信息中填报的手机号码,登录方式请选择“手机登录”)。
四、招聘与考评方式
招聘方式为考核招聘。考评方式为线上结构化面试。
五、面试有关事项
(一)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2022年12月17日10:00—10:15(面试时间共计15分钟)。
(二)面试考核方式
受疫情影响,本次面试使用第三方在线“云考试”平台,采用“同时录制+现场评分”的模式进行,即所有考生统一时间在居住地通过自备电脑下载登录电脑端“智考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登录移动端“智考通”,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面试;考官线下观看面试视频录像并现场统一评分。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音像资料妥善保存一年备查。(在线面试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在线面试须知》,请考生务必下载该须知并严格按要求办理。)
(三)面试考核内容及办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养、专业知识、教学能力、仪表仪态以及口头表达能力。
考生按照面试当天由系统统一发放的考题进行作答(监考由第三方负责,巡考由第三方、招聘单位、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纪委监委派驻人员负责)。未按规定作答的考生,面试成绩记零分。
(四)面试考核程序
1.确定面试考核对象
经网上资格审核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者,且有意愿参加正式面试的应聘人员。
2.线上模拟面试
时间:2022年12月13日—12月14日,每日10:00—24:00,每日只能测试一次。
3.线上正式面试
时间:2022年12月17日10:00—10:15,请各位考生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试。
(五)面试评分计分
线上面试结束后,考官线下观看考生面试视频录像并现场评分,考务人员当场计分。评分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三位小数),作为该考生面试考核最后得分。面试考核成绩并列的,采取再次面试的方式确定名次。面试考核成绩由考官、计分员、监督人员签字确认。评分现场全程录像。
(六)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为评委有效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其余五个评委评分总和)的平均分(保留三位小数)。
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七)面试成绩公布
所有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通过“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将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
六、体检、考核及公示
(一)体检
1.体检人选确定
根据招聘岗位及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2023届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本科(学士)毕业生体检、考核等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学校及主管部门按照《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考核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公示
1.拟聘用人员在“叙州教育”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一)拟聘人员公示无异议者,由各招聘学校、主管部门、人社局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无误后,由招聘学校填写审核确认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查后报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通过区人社部门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凭区人社部门的确认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以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到单位报到,并按照有关规定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库。
(三)聘用人员在试用期间需参加岗前培训。试用期间、试用期满以及岗前培训不合格的,按程序解除聘用资格。试用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其中,高校毕业生参加公开招聘被聘用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的,在订立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八、本公告由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违法乱纪、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0831—6201795(区教育和体育局),0831-6613022(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和体育局纪检监察组,0831—6250009。
附件:
1.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岗位表.xlsx
2.宜宾市叙州区2022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部属公费师范生在线面试须知.docx
宜宾市叙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宜宾市叙州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