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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区干部人才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提升干部人才队伍整体素质,切实加强招才引智工作,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和待遇
引进23名,均为事业编制。
二、引进岗位
详见附件1。
三、资格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理论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履行岗位职责的综合能力;
4.学历要求:
(1)“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42所院校)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3)“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公布的院校及学科)全日制本科且取得相应学位及以上;
(4)取得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硕士及以上人员(本科学历需为国内原“985、211”院校全日制本科或2022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海外学士)。
5.专业要求:金融学、哲学、经济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类、管理学、信息与通信工程、电子信息科学类、机械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物业管理、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工与制药类、民族学类、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等专业;
6.年龄: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6日以后出生);
7.其他: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于2022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读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行为或在禁考期内的人员;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五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3.包头市内各级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包头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及第二学历学位;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人员;
7.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至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19:00。凡符合引进人才资格条件的人员可进行线上报名。报名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应提交材料:
(1)《九原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扫描件(正反)、近期蓝底2寸电子版照片;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历验证报告、留学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扫描件。
以上电子版材料压缩至一个文件包(命名为:姓名+报考单位),统一发送至btjyrcb@163.com。
(4)报名期间,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和属于企业职工并签有劳动合同人员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所在单位意见”栏需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报考人员故意隐瞒工作经历或现工作单位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将根据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报名与资格审查环节不予审核通过。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三)面试。经过资格审查后,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引进人才数与符合条件应聘人数的1:3组织进行面试。若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未达到1:3的岗位,面试成绩须达到同场面试人员平均分,且不得低于70分方可进入考察环节,面试过程全程录像,相关影像资料由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移交九原区委组织部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将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九原发布等平台对外公布。
(四)考察。根据面试结果,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数,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选,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由九原区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谈话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已在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分管领导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进行谈话了解情况。考察后,在决定人选前,要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到我区工作事宜。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区委组织部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录用情形,取消录用资格。
(五)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
因考察中途放弃、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并列的加试),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六)公示。九原区委组织部将拟引进人才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九原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送关于申请办理编制及人事手续的请示,并做好办理聘用手续等工作。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管理使用
1.引进人才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期满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引进人才实行5年服务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等。
2.九原区委将采取选派到基层一线挂职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引进人才的实践锻炼。工作1年后,经考核优秀的,列为科级后备干部。结合面试时成绩和到岗后工作表现等综合评定,区委将择优提拔使用部分表现突出的人才。
3.为引进人才提供公租房。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或因个人原因错填信息而影响报名、聘用的,责任自负。
2.报名人员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
3.未尽事宜,由包头市九原区委组织部和包头市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
4.九原区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72—6939205
邮箱:btjyrcb@163.com
九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472—714823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0472—6912380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包头市九原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九原区2022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中国共产党九原区
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