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时间:11月30日9:00
招聘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文津楼三层307教室
根据工作需要,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拟面向陕西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专任教师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单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为南海区教育系统公办学校,各单位招聘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面向陕西师范大学2013届毕业生进行,要求报考人员符合下列条件:大学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25%以上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大学期间曾任学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或团委副书记,
以及南海生源毕业生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招聘程序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择优确定面试人员、面试、笔试、确定拟聘人员、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招聘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信息:委托陕西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招聘及其他相关信息。
(二)网上报名:填写《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并以“应聘学科姓名应聘学校”为文件名的电子文档发至应聘单位邮箱,投表人只能应聘一所学校(11月28日下午23时截止报名)。
(三)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审查报名人员的资格,符合条件人员的资料报送南海区教育局复审。
(四)择优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单位按照招聘岗位数的一定比例,从考生综合排名、绩分点,大学期间获奖情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以及专业特长等方面,择优筛选进入面试人员,
面试人员名单于29日17时前在陕西师范大学校园网上公布。
(五)面试:参加面试的考生于11月30日8:30报到。凭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复印件、报名表复印件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原件(报名表统一装订在推荐表上面)面试。
面试采取用人单位个别面谈和笔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具体要求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时另行通知。
(六)笔试:安排在30日16时,请收到通知的考生于15:50分集中准备笔试,笔试时间为20分钟,地点另行通知。
(七)确定拟聘人员:由我局根据面试、笔试的情况,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结合报名意向,以1:1的比例确定获得聘用资格人员,招聘单位收取拟聘人员的推荐表、协议书原件,并签订临时意向书。
如应聘人员的成绩达不到要求,取消该学科招聘计划。
(八)体检:拟聘人员凭个人身份证原件、盖有南海区教育局人事科公章的体检表,在指定时间内到三甲以上医院(具体待定)进行体检,体检以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为准则。
(九)公示:体检合格人员在陕西师范校园网内公示7天。
(十)聘用:拟聘用人员在指定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
序号 | 流程事项 | 时间 | 地点 |
1 | 发布招聘信息 | 11月26日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2 | 毕业生报名 | 11月28日23时止 | 发至各招聘单位邮箱 |
3 | 资格审查 | 11月29日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4 | 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 11月29日17时 | 陕西师范大学网站 |
5 | 面试 | 11月30日9时 | 文津楼307 1203、1204、1205 |
6 | 笔试、签订临时协议 | 11月30日16时 | 文津楼308 |
7 | 体检 | 待定 | 陕西三甲以上医院 |
8 | 公示 | 待定 | 陕西师范大网站 |
五、其他规定
(一)招聘教师实行试用考察制度和聘用制度
1、对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考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人事关系不转入我区教育系统,可挂靠在南海区人才服务办公室;户口不转入南海,可回到原籍管理。
2、试用期满经考察符合要求可办理正式的聘用、转入户口和办理入编手续(根据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招聘录用人员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延长试用期。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其报名资格。
监督投诉电话:0757-86232590。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南海区教育局。
六、附件:
1.2013-2014学年度南海区赴陕西师范大学招聘教师计划表.rar
2.南海区教育系统赴高校招聘教师报名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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