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经高明区编委办批准,高明区中小学公开招聘教师共59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和《关于要求使用2011-2012学年度中小学编制招聘教职员的复函》(明机编办函〔2012〕48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本次招聘职位为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职数共59名(具体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学习能力及团队合作精神;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具有研究生学历者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予招聘。
(二)资格条件
1、社会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明区户籍社会人员
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属中小学校职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
②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③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④具有教师资格证。
(2)非高明区户籍社会人员
①国家“211工程”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艺体类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毕业于全国2A以上的全日制体育类重点本科院校或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②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③通过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④具有教师资格证。
2、应届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高明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杨和镇、明城镇、更合镇属中小学校职位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或以上学历,对学位不作要求);
②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2)非高明区生源应届毕业生
①国家“211工程” 普通高等院校(不含二级学院)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艺体类专业应聘人员可放宽至毕业于全国2A以上的全日制体育类重点本科院校或教育部确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且具有学士或以上学位);
②所学专业属于师范教育类且与招聘职位要求的专业一致。
说明:“应届毕业生”指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即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及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指除应届毕业生以外的符合招聘公告中所规定条件的其他人员。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实行公开招考,经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核合格后,择优录用。
(一)报名
1、报名时间:从2012年5月21日起至2012年5月23日止。
2、报名地点: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五楼组织人事科。(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中山路百乐街13号。联系电话:88282322、88282312)
3、报名所需材料: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和荣誉证书(以上资料要求原件和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2张(同版)。社会人员需提供师范教育类有效证明、教师资格证和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推荐表或暂缓就业协议书。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资格由区教育局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准考证并在高明教育信息网和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
(二)考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应聘音乐教师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包括主项占50%、副项占30%、自弹自唱占15%、加分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美术教师的按笔试占30%、专业试(主要考素描、色彩和书法)占40%、面试占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体育教师的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包括主项占50%、副项占30%、身体素质占15%、加试占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应聘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历史、地理、心理健康教师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1:3比例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5分(百分制)。
音乐、美术、体育学科应考者要自带乐器、绘画工具和体育器材。面试时间以通知为准。
(三)体检和考核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区委组织部(区编委办)网站公布。体检和考核的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必须在区编委办指定的医院进行,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方式为对体检合格者的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并查阅被考核者的人事档案、学历证书验证等有关材料。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聘用和待遇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聘用期内按所聘岗位享受工资、保险和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认真对照招聘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和《2012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中的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等,不符合或低于招聘公告规定的其中任何条件之一,均不可以报名。
(二)考试、体检时证件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将取消考试、体检资格。应聘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不符合职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的组织和实施
本次招聘的考试、体检和考核工作均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区编委办监督。
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区编委办负责监督。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二○一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