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面向部属重点高校现场考聘优秀毕业生的
公 告
经新都区委、新都区政府批准,新都区将到你校现场公开考聘2013年应届优秀毕业生,补充到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考聘名额
现场公开考聘应届优秀毕业生名额40名。(岗位分布见附件1)。
名额指标一次性下达,不再追加。未选足的,也不再补选;空缺指标用于我区公招大学毕业生。
二、考聘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党的教育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改革开放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吃苦耐劳、成绩优秀、遵守纪律、作风正派。
(二)身体健康,气质佳。
(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普高教师岗位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普通话文科类达到二级甲等,理科类达到二级乙等,英语等级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如果毕业时,不能按时取得以上证书、证件者,直接取消考聘资格。
三、考聘程序
(一)组织招聘考核小组。
(二)在考聘院校公布考聘名额和岗位。
(三)应聘者到现就读学校就业处报名,报名时应提交学校印发的就业推荐表和每学期的成绩单,并填写报名表。
(四)面试考核和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由考核小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举止仪容仪表、专业素养及能力和基本素质等方面的面试考核评分,按照得分从高到低考聘。
(五)根据面试考核结果、考核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六)审定拟聘用人员。区教育局对考核小组签定意向性协议的拟聘用人员情况进行汇总后,报考聘领导小组审定。
(七)聘用。对拟聘用人员,由区教育局、区人事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聘用后的待遇
(一)本次考聘后被聘用的人员为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下属公办学校的正式编内教师,不再参加我区组织的公招教师考试。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按国家规定实行一年试用期。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合同期至少六年(含试用期)。
五、工作日程安排
2012年11月25日招聘。
附件:
新都区到重点高校现场考聘2013年优秀大学毕业生岗位分布情况表
报名表:报名表.zip
岗位分布表:岗位分布表.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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