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我县各级各类学校专业教师不足问题,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选招部分专业教师,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招类别、学科及数额
(一)中小学专业教师
1、参选条件:
(1)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教师资格证书、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已在县人才交流中心或县教育局报到的(经县组织、人事部门招聘安置就业的及被聘用后不服从安置的人员除外)迁西籍或与迁西籍人士确立婚姻关系(以结婚证为准)的高校毕业生;
(2)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一批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非迁西籍高校毕业生(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专业除外)。
2、选招学科及计划数额:
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学 |
生物 |
历史 |
地理 |
政治 |
计算机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合计 |
数额 |
32 |
30 |
21 |
4 |
2 |
4 |
6 |
4 |
4 |
4 |
20 |
10 |
9 |
150 |
(二)幼儿教师
1、参选条件:2011年度及以前年度毕业的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及艺术教育专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
2、计划选招数额:40名
(三)实际选招数额的确定
学科报名实际参选人数超出计划选招数额25%时,按计划选招数额选招;学科报名实际参选人数未超出计划选招数额25%时,按报名参选人数的80%确定实际选招数额(余数不计)。
二、报名
三、选招办法及程序
选招采取优先选拔、考核选拔、体检相结合的办法,择优录用。
(一)优先选拔
具备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与选招学科一致、符合条件人数小于或等于选招数额者可优先选拔,直接确定为拟招录人员。
(二)考核选拔
1、中小学专业教师选拔
(1)文化考试。文化考试按学科分别进行,即报什么学科考什么学科。考试按高考难度命题,非高考学科考试内容以高中教材为主(其中《教师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相关内容占分数的10%)。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文化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占考核总分数的70%.考试时间为2011年8月21日上午8:00-10:00.考试地点设在县第四小学。
(2)成绩复核。文化考试成绩公布后,参考人员可在30分钟内向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成绩复核。成绩复核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采取集中密封、统一复查的方式,只复核分数是否漏统、错登,不改判原题。
(3)课堂试讲。各学科依文化考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实际选招数额与试讲人数1:1.2的比例(余数进一)确定参加试讲人员。根据上级有关政策,本着优先聘用的原则,对经省以上有关部门组织到西部及边远贫困地区“三支一扶”期满考核合格的毕业生、具有硕士以上学位证书的研究生,在确定试讲人员前文化考试成绩加5分。加分以有效证件及档案中原始资料记载为准,有两项以上加分的只加一项。试讲内容依据所报学科,按初中起始学科教材确定(教材自带),美术学科考生自带绘画工具和材料。试讲采取讲前30分钟抽签定题、现场组织课堂讲课、评委现场评定分数的办法进行。试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评分实行百分制,占考核总分数的30%.试讲时间为2011年8月22日(上午8:30开始),试讲地点设在县第四小学。
2、幼儿教师选拔
幼儿教师的考核选拔采取技能测试的方法进行。技能测试的内容为6项:①自述性演讲;②键盘;③声乐;④舞蹈;⑤简笔画;⑥手工。每项20分,总分为120分。测试时间为2011年8月 24日(上午8:30开始)。测试地点设在县第二幼儿园。参考人员抽签确定测试顺序。
3、综合评定
参加中小学专业教师选招的人员将文化考试分数和试讲分数按比例折合后相加,依据各学科实际选招指标,按总分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拟录人员名单;参加幼儿教师选招的人员,依据实际选招指标按技能测试总分高低依次确定拟录人员名单。总分相同时,参加中小学专业教师选招的人员按文化考试分数高低依次取舍,参加幼儿教师选招的人员按测试前三项分数之和高低依次取舍;分数再相同时,同时拟录。
(三)体检
确定的拟录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时间为2011年8月25日8:30-18:30,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另行收取。
(四)录用
拟录人员经体检合格的,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县政府批准,办理选录的相关手续(因报考人数不足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不再补录)。
四、被选录人员的管理及待遇
(一)中小学专业教师
本次选录的中小学专业教师不纳入编制。其中,一本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根据教学需要、专业和考试成绩择优安排到城内中学阶段学校任教;二本以上学历的人员可根据教学需要、专业和考试成绩择优安排到基层高中任教,其余人员一律安排到汉儿庄、滦阳、上营、金厂峪、渔户寨、太平寨、罗家屯、尹庄、东莲花院等9个乡镇的中小学和兴城镇白塔寺小学、旧城乡河东寨小学、新庄子乡长甸小学任教。任教期间,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三年(2011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不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教育教学成绩低下的,予以解聘。聘用期间,全日制二批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三本和专升本)工资福利待遇比照县内全额事业编制同类教师执行,其中第一年执行见习期工资标准;其余人员聘用期间执行每月1100元定额工资和每年20元工龄补贴,并依据相关规定比照事业单位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被聘用人员的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由县财政拨付,其中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部分由个人承担。
(二)幼儿教师
本次选录的幼儿教师,一律安排到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任教期间的管理和待遇参照本次选录的中小学专业教师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参选人员要对所提交证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提交证件、材料不真实或在选招过程中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二)参选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条款,选招过程中或录用后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异议。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县成立公开选招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郭彦徽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工业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员欣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赵玉泽,县教育局局长刘汛涛,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徐宝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李永彬,县财政局局长侯建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侯建钧,县教育局副局长张志永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任由赵玉泽兼任,副主任由侯建钧、张志永兼任。
七、本方案由选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迁西县2011年公开选招专业教师工作日程安排表
附件:
迁西县2011年公开选招专业教师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
工作内容和要求 |
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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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参选者带相关证件及复印件、照片) |
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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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 http://www.7edu.net |
选招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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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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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准考证 |
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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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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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考试 |
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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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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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讲 |
第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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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开始 http://www.7edu.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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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师技能测试 |
第二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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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0—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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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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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 |
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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