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宁县2012年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方案
为满足我县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育教学需要,根据《秦皇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秦人社[2012]15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农村小学及幼儿园教师230名。为顺利完成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指标
招聘指标共计230名,设A类指标和B类指标。B类指标特用于符合招聘条件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凡上述人员可以申报B类或A类指标。A类应聘人数和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低于3:1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究,可适当降低比例或减少招聘指标。B类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3:1,如达不到3:1比例,指标将直接纳入A类指标,视同报考A类。
A类指标:
招聘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招聘数量 | 34 | 33 | 36 | 17 | 13 | 15 | 9 | 65 | 222 |
B类指标:
招聘学科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音乐 | 体育 | 美术 | 信息技术 | 幼教 | 合计 |
招聘数量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8 |
二、招聘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参加应聘。
三、招聘条件
1.截止2012年7月19日前(含7月19日)具有抚宁县户籍或抚宁县生源2012年应届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应聘幼儿园教师年龄在25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点,含25周岁,即1987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应聘农村小学教师年龄在30周岁以下(以发布公告之日为截点,含30周岁,即1982年7月19日及以后出生);
5.应聘小学教师应具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应聘幼儿园教师必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
6.应聘小学教师要求初始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应聘幼儿园教师要求初始学历为幼教(学前教育)专业全日制中等学校及以上学历;
7.身体健康(参照《河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国家公务员考试体检标准》体检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抚宁县电视台、抚宁政府网、抚宁教育网、抚宁县教育局LED公告屏等渠道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开会。7月25日上午8:00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生集中到县电影院开会,会前抽取报名顺序号,会上讲清聘用的有关政策、聘用指标和聘用方法等事项。
2.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7月25日-26日,上午时间为8:30-11:50,下午时间为2:00-5:30。报名结束后不再受理。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
3.网上下载表格、填写相关信息。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在报名前自行下载报名表一式一份(从抚宁教育网上下载打印后,如实填写信息),报名表需粘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4.资格审查。按抽取的顺序号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以下材料:(1)就业报到证、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入学前为抚宁县户籍,户口尚未迁回本县的,须交验本人户口迁移证明及父母抚宁县常住户口本)、教师资格证(2012年毕业生已取得教师资格,但教师资格证暂未下发的,需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原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2)已就业的公职人员还须带就业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一份(写明本人基本情况、现实表现和同意报考的意见),同时主管部门要签署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行政章。
5.摄像。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持报名表到摄像室摄像。
6.领取准考证。7月27日县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制作准考证。7月30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县教育局院内领取准考证,过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注意事项:县内在职公办教师不得报考。应聘人员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及各学科需求情况,只能选一科报考,如所学专业没有需求时,师范类毕业生可根据自己意愿在所需学科中任选一科,报考农村小学各专业的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科目必须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