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
公 告
为促进我县教育事业持续发展,吸引高素质人才,进一步优化充实教师队伍。根据原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山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50名中小学、幼儿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学科及名额
1、高中教师12名
曲沃中学7名:
数学2名 化学2名 信息技术2名
传统武术1名
曲沃二中5名:
政治2名 地理1名 历史2名
2、农村小学教师30名
数学5名 英语15名 音乐6名
美术4名
3、幼儿教师8名
三、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2、报考高中教师岗位(信息技术除外)的须为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技术须为相同或相近专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户籍不受限制。
报考农村小学教师岗位的须为师范类全日制中专及以上学历且后取学历须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师范类须为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现户口所在地须为曲沃县或曲沃籍生源。
报考幼儿教师须为幼师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现户口所在地须为曲沃县或曲沃籍生源(临发改科教函[2001]1号文件规定的中等师范毕业生可以报考)。
3、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合格者择优聘用。
4、报考人员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在岗临时教师教学年限5年以上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71年6月30日)。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奖励加分。曲沃县在岗临时教师教龄每满一年在笔试成绩上加0.3分,最高加至3分;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加2分、市级表彰的加1分、县级表彰的加0.5分,奖励得分只计算一次最高奖励分。
6、身体健康,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7、已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为工作人员的不得报考,大学生村干部工作两年以上可以报考。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制定招聘工作方案。
(二)发布招聘公告:分别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县电视台、县人事人才网(www.qwrsrc.cn)和县委门前发布公告。
(三)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11日至15日下午6时。
2、报名地点:曲沃县人事考试中心(县委后楼126房间,联系电话:4525623 4525621)。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
4、报名费:每人100元。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由本人亲自报名、填表、留指纹,并进行数码照相,不得由他人代替。需提交本人档案、报到证、毕业证、资格证、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照两张。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填写报名登记表,即可参加招聘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凡提供虚假信息或有作弊行为者,一旦发现,立即取消其资格,两年内不得参加我县人社部门组织的各类招聘考试。
(五)考试办法及内容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并按各学科分别出题,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1)考试的内容
高中教师岗位: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农村小学教师岗位:教育理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幼儿教师岗位:教育理论(幼儿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20%,专业知识80%。
(2)开考比例:各学科报考人数与招聘学科人数比例为3:1方能开考,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则按规定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学科。
(3)考试时间与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各科面试满分为100分。高中各学科须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为高中教材,其中信息技术和传统武术两科须进行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农村小学数学、英语两科试讲内容为小学教材,音乐、美术两科须进行试讲(小学教材)和专业技能测试;幼儿教师须进行试讲(幼儿教材)和专业技能测试。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面试具体方案另行制定。
(六)成绩公布与预录办法
根据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奖励分>×60%+面试成绩×4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各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各岗位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者,在岗临时教师优先,有教师资格证的优先,师范类的优先。
(七)考核
对通过考试的应聘人员,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进行复查。
(八)体检
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对其进行身体检查。
因考核与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所缺岗位,从各学科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且不能提供具体线索的不予受理。
(十)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十一)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待遇及条件
1、受聘人员享受在编教师全部待遇。
2、受聘人员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服务五年以上,否则视为违约。
3、无教师资格证书的受聘人员,必须在两年内考取,否则聘用单位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由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各界的公开监督。
(二)严格招聘纪律,有违反下列规定情形的,必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体检等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招聘工作人员故意泄露考试题目以及影响招聘工作公开、公正的;
未尽事宜由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曲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一年八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