翼城县人民政府
公 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动全县教育教学工作健康科学发展,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00名,其中初中50名,小学50名(含幼教10名)。(咨询电话:0357-4932688)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违纪违法行为。
2、40周岁以下(197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3、初中教师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小学、幼儿教师要求中师及以上学历毕业,并具有翼城户籍或派遣到翼城报到。
4、报考英语、音乐、体育、美术、幼教岗位要求与所学专业一致。
5、翼城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6、符合《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本次招聘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统一组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5日-9月9日
2、报名地点:翼城县汇丰学校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教育部门组成资格审查组,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应届毕业生持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报到证、档案等材料(以上证件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要对自己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4、每一位应聘人员限报1个招聘岗位。如某学校某学科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的比例时,将按照报名情况对招聘计划进行调整。
5、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的;(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6)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及其他按规定不得报考的。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笔试(含附加分值)和面试两部分。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附加分值+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点)
1、笔试
(1)笔试时间:2012年9月15日
(2)笔试地点:翼城县第三中学
(3)笔试内容:所报考学科(学段)知识+教育学、心理学。
(4)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5)附加分值:在翼城代教人员按教龄每年加0.3分,最高3分。
2、面试
(1)面试对象确定: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分学科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阶段。报名人数如达不到岗位招聘人数1:3比例的,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招聘学校所有参考人员的平均分数线,方可进入面试。
(2)面试内容: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
(三)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学校、分学科排序,按1∶1确定体检对象,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考生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参加体检;笔试成绩相同的,第一学历高的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人字〔2005〕19号)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形成的空缺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体检结果,按1∶1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拟聘岗位的要求,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和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
公示期满,经县人社部门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要服从岗位安排,否则取消聘用资格。所聘人员实行合同制,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纪律监督
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对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翼城县教师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