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通知。
2.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备课40分钟、讲课10分钟,要有板书展示,总分值100分。应聘人员抽签决定试讲顺序。
3.汉语授课教师岗位和蒙古语授课语文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汉语试讲;其他蒙古语授课教师岗位,应聘人员须用蒙古语试讲。对不按规定语种试讲的,按零分处理。
4.本次院校招聘工作全部结束后,根据各岗位应聘人员试讲成绩及综合表现,择优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三)体检。
1.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盟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对应聘人员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安排复检。
(四)考察。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1.体检与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新聘用(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且未满试用期或在公务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全日制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聘用。
1.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及时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并列入事业编制管理。用人单位须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在最低服务期限内,不得借调或调走。初次就业的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取消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照当地同类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四、其他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对本次招聘未招满的岗位,可组织后续招聘。
(四)本次招聘工作由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委派驻盟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和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监督。
(五)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
13947955448(锡林郭勒盟蒙古族中学包老师)
15047195551(锡林郭勒盟第二中学殷老师)
15164988080(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田老师)
0479—826894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监督电话:
0479—8221201(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0479—8278199(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2. 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三所示范性高中2020年度院校招聘高中教师岗位表.xlsx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2020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