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和滨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部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采用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从大专及其以上毕业生中招聘部分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计划
2011年全县计划招聘中小学教师45名 。其中镇办中小学教师25名,高中教师20名(20名高中教师不单设职位报考,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招考计划,从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考生中择优录取)。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职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其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聘用计划。核减的用人计划调整到报名人数相对集中的学科。
二、 招聘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政治表现好,积极维护社会稳定。
3、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应聘人员年龄在 30周岁( 1981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35周岁(1976年 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证书,滨州市户籍的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博兴县户籍的全日制专科以上毕业生。
5、师范院校毕业生所学专业与所报学科相同的按所学专业报名;所学专业在报考学科中没有的以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为准,报考相近学科;取得幼儿教师资格的按相近学科报名;非师范院校毕业生所报学科必须同教师资格证书专业一致。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 报名需带证件
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各种证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身份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报名审核后现场退还报名者);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签名承诺,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三张,考务费每人80元,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费每人7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特困大学生,持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办理减免手续。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1年8月 13日--8月 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
3、咨询电话:0543-2399023 0543-2323641
4、准考证的领取:8月18日凭身份证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新城二路东、博城一路南)领取。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五、考试
教师招聘采取笔试、面试(讲课)。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1、 笔试。
笔试时间:8月20日,上午 9:00—11:00。
笔试分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三种试卷。语文、地理、历史、政治、音、体、美学科考文科综合试卷,数学、物理、化学、生物、计算机学科考理科综合试卷。笔试时间120分钟,成绩满分为100分。
我省招募的在滨州服务的博兴生源“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二年(含2009年招募的)考核合格的三年内报考我县事业单位的,笔试成绩加10分。2009年“三支一扶”的大学生服务期满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县(区)人保局的考核材料及服务单位的介绍信(上述证明材料有缺失者,需出具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盖章的相关证明),2007、2008年 “三支一扶”毕业生出具《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村官”毕业生需出具组织部门的有关证明材料。提供上述证明材料时,同时提供材料的复印件。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由县监察局、人保局审核确认,在博兴人才网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在http://www.sdbxrc.com公布。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岗位人数按《实施方案》规定岗位比例确定各学科讲课人员名单(少于或等于5人的职位,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6人以上(含6人)的职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2、面试(讲课)。化学使用现行初中三年级教材,其它学科使用现行初中二年级教材,备课60分钟,讲课15分钟。音、体、美学科除讲课外,还进行相应的技能测试(讲课和技能测试各占面试成绩50%的分值),计算机学科进行结构化面试。
讲课赋分标准执行博兴县统一制定的《课堂教学评价标准》,满分为100分。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面试成绩按比例折算,如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总成绩排名后,在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前张贴公示,以接受群众监督。
六、政审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确定进入政审体检范围人选,并组织政审、体检。政审主要是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在县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政审、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依次等额递补。
七、聘用
经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东服务大厅、博兴人才网(http://www.sdbxrc.com)公示,公示期为 7个工作日。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县教育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保局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人保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聘用人员凭《通知书》办理调动、派遣等有关手续。
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人事代理制度。
监督电话:博兴县监察局0543--2395067
附:各学科招聘人数一览表
中 共 博 兴县 委 组 织 部
博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 O 一 一 年 八 月 六 日
博兴县2011年教育系统招聘计划
学 科 |
招聘人数 | |
乡镇中小学 |
高中 | |
政治 |
|
2 |
语文 |
3 |
3 |
英语 |
5 |
3 |
数学 |
4 |
2 |
物理 |
|
2 |
化学 |
|
2 |
生物 |
|
2 |
地理 |
|
2 |
历史 |
|
2 |
音乐 |
4 |
|
体育 |
4 |
|
美术 |
4 |
|
计算机 |
1 |
|
合计 |
25 |
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