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改善队伍结构,进一步满足全区教育事业工作需要,经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名资格及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备国家规定的合格学历。报考中小学、职业中专教师岗位须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3.滨州市户籍。
4.现在开发区服务的“三支一扶”学生、大学生村官及雇员等不限户籍,截止2011年8月31日服务期满两年的“三支一扶”毕业生、大学生村官享受相关加分政策(根据鲁人发[2008]29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笔试加10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9月1日后出生)。
二、招考职位及名额
招考教师共32人。其中,初中3人(英语1人,生物1人、音乐1人);小学20人(小学教育8人、音乐3人、体育3人、美术2人、英语4人);学前教育4人;职业中专5人(语文1人,数学1人,美术1人,舞蹈1人,财会1人)。
其中,小学体育岗位有1人定向学前教育。
三、报名时间、地点
(一)报名时间:2011年9月10日-12日
上午:8:30——11:45 下午:2:00——5:45
(二)报名地点:中海大厦2101室
(三)报名时需带物品:毕业证、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有效期内身份证、户口本(户口迁移证)、《滨州经济开发区2011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可在滨州经济开发区网站下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同底版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考务费100元。
四、资格审查
由纪工委、党群部、教育局组成考务会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发给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工作始终,凡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资格。
五、招考程序
1.笔试:内容为教育理论、所报学科专业知识及综合文化知识测试。报考音体美和幼师职位者先进行专业技能测试,根据测试成绩按1:5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名单。
2.面试:面试内容包括普通话水平、板书和仪表形象和说课。说课按照所报学段和学科,现场抽取课题进行说课。笔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选取参加面试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100元。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每个人的总成绩,报考音体美和幼师职位者按照笔试成绩占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占25%的比例计每个人的总成绩,按实际招聘名额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的人员。
3.考核与体检:考核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由区统一组织考核组实施。体检统一到指定医院,费用自理。因考核、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同意,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递补。
4.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到1:3的比例方能开考,达不到此比例的,可按比例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如报名达不到3人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用
考核、体检后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向社会公示,根据公示结果,最后研究确定录用人员。录用人员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选择空岗学校。原则上安置到农村缺编学校,三年内不得调离教学一线岗位。
联系人:黄姣
联系电话:0543——3185576
监督电话(区纪工委、监察局):0543——3183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