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辽宁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3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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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330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9日(含)-2002年9月19日(含)出生);研究生可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9日(含)以后出生)。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条件,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2020年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相应类别教师资格证书的,应聘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20年9月19日前取得;根据“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2020届毕业生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幼儿园)与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一年试用期;先上岗的高校毕业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二)东港市、凤城市、宽甸县农村小学班主任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丹东地区户籍,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19日。
(三)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机关和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应聘。
(四)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五)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六)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七)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八)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三、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各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考生,认真阅读报名承诺书并确认后,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0年9月19日0时至9月21日24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登录名和密码。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在上传照片前,必须先下载报名系统中提供的“照片审核处理工具”,按照工具使用说明对本人电子照片进行处理、保存。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经处理后的照片。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并且与进入面试后资格审核所提供的照片同一底版。
2.查询审核结果。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查询审核结果。通过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审核的,可改报其他岗位。考生对初审结果需要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核,须于2020年9月20日0时至9月22日12时重新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50元,支付考试费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符合减免考试费条件人员需通过网上报名并在审核通过后,到市人社局现场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于2020年9月21日到市人社局1403室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试费手续。
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9月24日0时至9月25日12时登录丹东市人社局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过期不予打印。
(四)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招聘岗位。
2.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资格复审、考察和办理录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
4.除各县(市)农村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外,其他招聘岗位的开考比例均为1:2。当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时,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及招聘计划将在丹东市人社局官网公布,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招聘条件但未被取消的岗位,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改报岗位的考生不再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5.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考试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6.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2)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等。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间为9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3.笔试时间:9月26日进行笔试,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信息为准。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明确的笔试时间、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码等信息参加考试。参加笔试必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提供辽事通健康码,笔试全程需佩戴口罩。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三天后,应聘人员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