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资格复审
1.市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审核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dandong.gov.cn)上向社会公示。
2.面试形式和内容。采用试讲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应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再次面试确定。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招录单位要按照新时期好干部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录用考察工作。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当采取个别谈话、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全面了解其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主要依据。考察应当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其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
3.考察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应聘者。
5.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
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的问题查有实据,所涉及到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XX农村小学”等没有明确具体学校的岗位,按照报考该岗位考生的总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由考生依次选择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特别提示: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诚信报考。
3.考生参加2020年度丹东市公开招聘教师聘用考试,要按照丹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丹东市教育局:2305583;
东港市教育局:7122530;
凤城市教育局:8141113;
宽甸县教育局:5122062;
元宝区教育局:2591028;
振安区教育局:2890148;
考务技术服务:3192771。
举报电话:丹东市教育局:2305652;
丹东市人社局:3192561。
附件:
2. 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doc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丹东市教育局
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