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辽宁丹东市招聘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医疗单位一线医生公告【教师岗204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和医疗单位的医生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和卫健委系统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总计49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十八周岁;
(五)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3年5月20日(含)至2001年5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也视为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者,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于2019年毕业,并于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其他××证书的,应聘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
(四)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某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五)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六)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四、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ndd.hrss.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各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整并打印(含照片)的《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报名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至少要安排两名熟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人员进行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资格初审意见”一栏上,填写“建议报考XX岗位”,两名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的公章。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人社局复审和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资格初审的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资格初审地点
详见《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附件2)。
(三)应聘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应聘人员在经过资格初审后,到市人社局现场报名和缴费。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缴费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交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缴费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乡镇扶贫部门开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在报名时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免考务费手续;
4、正确把握招聘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并掌握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内容,把握应聘岗位的资历和资格条件要求标准;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和《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5),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6、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初审单位签署的建议报考XX岗位、初审人员签名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