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辽宁丹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区教师招聘面试公告
2018年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
2018年11月17日、18日。
面试集合地点:
丹东市第十七中学。
详细地址:
丹东市元宝区长兴街2号。
面试集合时间:
上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集合时间为7:00时;下午参加面试的考生集合时间为12:00时。
每位考生参加面试的集合时间、集合地点及需携带的物品,详见本公告及附件《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
二、面试内容和方法
面试采用对所教学科进行“试讲”(模拟课堂教学)加答辩的方式,测试应试者专业和管理水平、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等。面试所带规定教材详见附件2。
三、考生须知
(一)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二)考生要自备规定试讲教材(详见附件)和考试用笔,未携带者后果自负。自备教材上严禁有任何教学标记或教学提纲。
(三)考生禁止携带除第(一)、(二)点要求以外的任何与面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点。
(四)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统一封存。对不按要求上交封存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考生在候考期间查看、使用手机等通讯设备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五)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报考单位和岗位名称等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七)所有学科考生面试的备课时间为40分钟,面试时间为15分钟,其中试讲时间为10分钟,答辩时间为5分钟。
(八)因参加面试考生较多,报到时间较早,有的学科考生需要全天候考,请考生自备所需食品和饮料等。
(九)各位考生务必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按要求参加面试。
社会各界对入闱面试人选有异议的,请于2018年11月15日前向丹东市教育局反映,逾期不再受理。
市教育局电话:0415—2526100
附件1: 2018年丹东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面试时间、地点安排表.xlsx
附件2:丹东市2018年特岗教师招聘考试面试规定教材.doc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9日